根据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豫0811民督3号支付令,依法将被执行人耿致华所有的位于孟州市武松路西侧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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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