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51
反映情况:焦作市沁阳市西向镇义庄村后面工业园区内,一家农药厂,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气味难闻,空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投诉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化工园区位于沁阳市西向镇以北,太行山脚下,2018年2月6日《沁阳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河南省环保厅审批(豫环函〔2018〕22号)。园区内及周边均没有农药厂,有一家涉及农药中间体的企业,全称为沁阳市四联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2月由河南省环保厅予以批复(豫环审〔2013〕57号);原料为:苯酚、氯气、片碱等;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10000吨2.4-D酸(精);主要污染因子;酚类、氯气、氯化氢。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建成,由于资金、市场等原因,2016年1月至今一直是断断续续调试生产。配套建设有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群众反映的难闻气味是指化工厂排放出来的挥发性有机物混合气体,主要是化工原料、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散发的特征气味。2018年4月,沁阳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通知书》(沁环大气〔2018〕324号),要求8月底前完成对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改造。目前该公司已制定整治方案,正在对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废气处理工艺由原来的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加装为三级碱液喷淋吸收+气液分离器+UV光解催化氧化+25米烟囱达标排放;为了减少各工序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加强收集处理,在反应釜、真空机组上加装无组织废气收集管网,将无组织有机尾气吸收到污染防治设施的总管道内,处理后达标排放。该公司改造完成后即进行监测,组织专家自主验收。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沁阳市环保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化工园区检查执法力度,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下大力气逐步解决化工园区异味扰民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52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槐树乡贾庄村有4家养猪场,粪便全部流入前贾庄村水库内,导致投诉人养的鱼大面积死亡,当地环保局称没有达到500头不是规模化养殖,不在管辖范围。投诉人要求必须赔偿。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水库实为一小塘坝,由槐树乡前尖庄村张某某私自所建,水域面积20余亩,现对外承包养鱼。该鱼塘位于孟州市西部岭区槐树乡前尖庄、后尖庄、贾庄三村共用泄水沟下游,该沟全长约1千米,为自然形成的泄洪沟。被举报的4家养猪场分别为孙宪法养猪场、贾建义养猪场、耿月梅养猪场、贾书军养猪场。其中:
孙宪法养猪场现存栏育肥猪260 头,建有污水池200立方米,堆粪场90平方米,购置有干湿分离机,离鱼塘约450米;
贾建义养猪场现存栏育肥猪150余头,建有污水池144立方米,堆粪场140平方米,离鱼塘约1000米;
耿月梅养猪场,现存栏育肥猪140余头,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离鱼塘约1000米;
贾书军养猪场暂无存栏,已经停养,离鱼塘约450米。
通过现场查看,该4家养猪场未发现粪污乱排情况,该鱼塘未发现死鱼现象。
2018年5月,有群众到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反映其鱼塘内出现死鱼现象,要求孟州市环境保护局赔偿。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在调查询问后,告知其赔偿事宜不属环保部门管辖,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整改措施:针对耿月梅养猪场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问题,孟州市农林局对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外排粪污进行清理,并于7月31日前建设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同时,孙宪法养猪场、贾建义养猪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按照要求使用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私设污水外排口,不出现粪便乱堆、污水乱排现象。
针对投诉人所诉之前鱼死亡,要求赔偿问题,槐树乡成立了以包村班子成员为组长、村双委干部、矛调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协调赔偿小组,并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援助,调查此事,引导帮助鱼塘承包人通过法律渠道争取自己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85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小董乡北王村北边路口的路未硬化,道路扬尘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中反映“焦作市武陟县小董乡北王村北边路口的路未硬化”,实为县道高九线(X015),起点小董乡高庄,终点小董乡朱村与博爱县交界处,总长10.4公里,初建于2002年,已投入使用16年,部分路段出现龟裂、坑槽等问题,导致车辆通过时有扬尘产生。近几年来,武陟县交通运输局先后对该路高庄至北耿村东段5.1公里进行了改造,其余5.3公里,因上级项目暂无计划尚未实施改造。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采取PPP模式,对该路进行改造大修,目前正在申报入库,预计2018年10月份完成招标,2018年11月底完成,彻底解决道路损坏和扬尘污染问题;二是在改造大修前,为保证该路段正常通行,同时减少扬尘产生,要求武陟县交通运输局和小董乡政府,安排养护人员对出现的坑槽及时进行修补,每天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保湿。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10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西100米,有个大型养猪场,老板叫杨六东(村党支部书记),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过近,粪便乱排,污染地下水。该村党支部书杨六东威胁恐吓投诉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举报件中反映的养猪场,实为孟州市兆丰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与D410000201806020018、D410000201806030030、D1000020186140085、D410000201806250010中举报对象为同一养殖场。
(一)关于粪便乱排,污染地下水问题
通过现场查看,该养猪场粪便、废水进入沼气池处理后,排到场外集水池内,然后顺明渠排向50米外树林内、顺树行间的浅沟内集存,树林面积约2亩。
2018年6月3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养殖场周边地下水井和禹寺村的饮用水共5个点位进行了取样检测,经检测显示,两个饮用水样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其余农业生产用水高锰酸钾指数、氨氮等指标未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
此问题属实。
(二)关于该村党支部书杨六东威胁恐吓投诉人问题
谷旦镇组织纪检等部门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走访禹寺村部分村民,未反映杨六东威胁恐吓投诉人的情况。
此问题不属实。
整改措施:2018年6月4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养殖场未按规定处置粪便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第28号),处罚金额4万元。目前,该养殖场场区内卫生已经打扫完毕;树林内的沼液残渣晾晒后装袋堆放在场内,用于施肥;由省专家设计的沼液收集池,土方开挖及防渗黑膜铺设已完成。
问责情况:无。
五、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11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詹店镇杨延井村,该村河滩边的原阳河被乱挖到处是坑,路边的垃圾乱堆无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詹店镇杨延井村河滩边的原阳河位于新乡市原阳县境内,该河道为新乡境内,武陟县无权管辖。该河为引黄补源河,主要用于附近群众灌溉。
由原阳河向北1公里处为杨延井村,由于村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村外路边形成少量垃圾堆,无人清理。举报件反映的“路边的垃圾乱堆无人清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詹店镇政府立即组织对该村路边垃圾进行清理,2018年6月26日已清理到位。二是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专人对该路段进行卫生保洁,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发现随意倾倒行为,立即对倾倒人实施经济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9日,詹店镇党委对负有网格监管责任的杨延井村民调主任魏小营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六、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15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朝阳一街,每天夜间都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中反映“焦作市武陟县朝阳一街”位于武陟县中心城区,名称朝阳一路,西起坊街,东至迎宾大道,全长约5公里,以居民区和商业区为主。
经现场检查,举报件反映的“每天夜间都有一股刺鼻的味道”,是由于沿路居民和商户每天晚上将垃圾堆放在路面上进行清运时产生气味造成。朝阳一路两侧的居民和商户每天傍晚开始将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倾倒在垃圾箱内或路面上,夜间由武陟县城管局环卫所将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场,在路面堆放和清运时散发出难闻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增加垃圾箱数量,避免垃圾随意堆放路面现象;二是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采取整箱清运模式,减少人工作业,运输车箱密闭,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气味产生;三是加大道路清洗力度,每天对朝阳一路进行清洗,特别加大夜间的清洗频次,解决气味扰民现象。
问责情况:无。
七、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42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城伯镇岑村,煤改气,孟州市天燃气公司向诉求人索要3500元钱拆除费,认为不合理,希望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该举报件反映问题与D410000201806200015、D410000201806230057举报件为同一问题,为重复举报件。
经调查,天然气安装工料费,不在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企业会同建设部门按照工程预算制定收费标准,并与用户协商收费。截至目前,孟州市未收到关于群众无条件安装天然气相关政策文件。
2018年5月15日,孟州市高远天然气公司作为孟州市目前唯一一家特许经营的天然气公司,与城伯镇岑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天然气利用工程开户安装协议》,协议中约定每户安装工料费为3300元。因村内空闲宅基地较多,主管道铺设及入户管道顶杆需由村内集体承担,经村三委研究,另对每户加收200元,用于空院户、沟边及难于架空管道路段钻孔的材料和人工费用,待工程完工后,多退少补。
整改措施:无。
问责情况:无。
八、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6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沁阳市柏香镇后城村东有一个木材加工厂,占地建厂生产几年了,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木材加工厂全称是沁阳市后城木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木托盘、木条和各种木质包装板材。该项目在2016年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完成了环境影响后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示。主要污染物是木材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建设了一套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厂因设备检修未生产,院内堆放有大量锯末,没有覆盖,易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沁阳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物料未覆盖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沁环罚责改〔2018〕第9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沁环罚先告字〔2018〕第9号),处罚3万元。目前院内堆放的锯末已经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无。
九、焦作市温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6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焦作市温县番田镇小金香村吴进军家办工业作坊噪声污染”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件属实。
被举报对象为温县恒迪模具厂,位于温县番田镇小金香村西北角,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25613101333,法人代表吴进军,主要从事铝制品模具加工,所需原材料为铝板,主要生产设备有:16型车床1台、小型钻床1台、数控切割机床1台等。
该厂始建于2014年12月并于当月投产,建于吴进军自家东厢房位置(彩钢棚2小间),属于家庭作坊式经营,生产时产生噪音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18年6月21日,温县环保局接到群众环保举报电话反映该厂问题,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责令该厂停止违法行为并搬离居民区。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4日,温县环保局结合番田镇政府对该厂进行现场督办,当场对该厂动力电源采取断电措施,要求该厂立即自行拆除。目前该厂已拆除到位。
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温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切实加强县域境内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问责情况:无
十、焦作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9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依据豫环攻坚办([2017]71号)文件精神,河南省实行洁净型煤推广替代散煤,河南省新建了200多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但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合法洁净型煤生产企业都销售量不高,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1.依据豫环攻坚办([2017]71号)文件精神,原则建成区外每个县区建设一家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但是某些地方政府违背文件精神,盲目批建,全省备案200多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光焦作、济源、新乡新建的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加在一起都90余家,如武陟县一个县就批建了12家,卫辉市、济源等居然每个乡镇都批建了洁净型煤生产企业,造成洁净型煤产能严重过剩。这些半路拿到批文的生产企业,建设标准低,与作坊式生产无差别,打着洁净型煤的名义生产销售,大量劣质煤流入周边地区。2.卫辉市月友煤球厂、卫辉市太公镇永旺煤制品销售点、卫辉市鑫盛煤炭贸易公司、卫辉市李源屯镇东升煤球厂、卫辉市华东煤业育限公司、卫辉市安都乡永盛煤球厂没有通过省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就进行生产销售。当然还有未备案,地方政府新批建的还有很多。3.散煤治理、洁净型煤替代也是环保工程之一,建议我们督导组调查一下每个地市的合法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洁净型煤实际销量和替代率就知道了,比如浚县一个10万吨需求量的县,洁净型煤一年才销售1万余吨,比如,淇县两三万吨的需求量,一年销售不足一千吨,替代率可想而知,大气污染治理效果堪忧。4.大量传统劣质煤生产和销售充斥市场,虽然政府在净化市场,及关闭和取缔散煤和非洁净煤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很多小作坊式劣质煤都转入地下,自己不粉碎煤,购买半成品粉碎煤偷加工劣质蜂窝煤,两台机器即可生产,地点隐蔽,转移机动,违法成本低,不易查处。运输劣质煤车辆在道路上大摇大摆运输,无部门监管.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信访件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反映的“焦作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较多、销售量不高”的问题属实。焦作市已在省工信委进行了煤炭经营备案,并公示的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共55家,其中武陟县17家;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的9个月时间内,共生产销售洁净蜂窝煤37万吨,占设计年总产能80万吨的46%。
反映的“合法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建设标准低,大量劣质煤流入周边地区,替代率低”等问题部分属实。截止到2018年6月底,焦作市55家洁净蜂窝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经市、县两级验收均达到省工信委验收标准,但还存在现场管理松懈、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厂区环境差等问题;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能够加强质量监管,严格控制洁净蜂窝煤质量,不给企业留下生产销售劣质煤的空间。55家企业中除焦煤集团鑫珠春公司1家企业亏损外,其余54家企业盈利;9个月实际生产配送37万吨,完成全市全年替代量的57%,基本替代到位。
一、关于焦作市在省工信委备案的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较多的问题。
1.焦作市民用洁净蜂窝煤使用规划起动较早,2016年9月,在全省18个地市中第一家主动推广使用洁净蜂窝煤。并提出2017年9月底前覆盖到辖区乡镇乡村。
2.焦作市民用洁净蜂窝煤建设在2017年3月全省统一部署之后进一步规范提升,严格按照省内的建设方案和标准落实。
2017年3月初,省环境攻坚办和省工信委分别下发文件,提出焦作市要建设洁净颗粒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4个、配送网点52个。2017年3月底,焦作市环境攻坚办和工信委分别向省环境攻坚办、省工信委请示在焦作市推广使用洁净蜂窝煤。2017年4月底,省环境攻坚办专题研究后在省环境污染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同意焦作市推广使用洁净蜂窝煤。
一个县(市)建设一个洁净蜂窝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将增加配送成本,在销售价格上增加群众负担。市政府综合论证考虑后于2017年6月2日专门召开了推进会,明确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一个配送点(含加工)。武陟县生产供应中心建设多的原因:一是在2016年就基本上每个乡镇规划建设了一个洁净蜂窝煤生产加工企业。二是武陟县有15个乡镇(办事处),人口达到74万、县域面积805平方公里,人口和面积均约占焦作市的五分之一,辖区乡镇之间相距较远。
2017年8月底到9月初,经过验收全部达到省工信委明确标准,并及时向省工信委进行了备案,省工信委于2018年5月21日进行了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同时,加强质量监管,不给企业留下生产销售劣质煤的空间。
二、关于辖区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中心实际销量和洁净型煤替代率的问题。
焦作市总人口373万,其中乡村人口269.5万,按照省定每人每年0.24吨测算,辖区年洁净蜂窝煤需求量约为65万吨。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实际生产配送37万吨,占全年替代量的57%,预计年洁净蜂窝煤替代率可达到80%以上。
三、关于大量传统劣质煤生产和销售充斥市场
2016年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散烧办和焦作市委、市政府关于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整合力量,迅速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排查问题和消除隐患相结合、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对散煤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管。截止目前,市工商、质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洁净型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每月组织开展洁净型煤煤质专项检查,累计抽检达到454个批次,其中发现不合格批次40个。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县(市)区政府和责任部门,要求立行立改。在省、市督导组历次明察暗访工作中,我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均得到了充分肯定。市散烧办(工商局)2017年至201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南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4月份被焦作市委、市政府评为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基层单位,70余人次获得省、市先进个人。
(一)关于很多小作坊式劣质煤都转入地下,自己不粉碎煤,购买半成品粉碎煤偷加工劣质蜂窝煤,两台机器即可生产,地点隐蔽,转移机动,违法成本低,不易査处。
针对违法违规加工点地点隐蔽、违法成本低的特点,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散烧办组织各县(市)区对散煤销售点开展摸底排查,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散煤销售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在政府划定并实施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的违法经营行为、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私自非法占地经营散煤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存在的散煤销售点进行彻底取缔。近年来,全市累计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247户,散煤已经拉走,煤机已被拆除,达到了场光地净的效果。
(二)关于运输劣质煤车辆在道路上大摇大摆运输,无部门监管。
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终保持对运输劣质煤车辆的高压态势。1.在运煤主要道路上,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利用全市15个限高卡点和固定检查站,设置散煤检查卡点,安排专人值守,加强货车和散煤运输车入市管理,严厉查处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商品煤远距离运输和违反“营运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2.开展路面流动检查,加大对非法运输散煤的打击力度。针对散煤运输车夜间通行、农村走村串户运输、贩卖散煤违法行为,加强夜间机动巡逻管控力度和路面流动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出动交警、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2.9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00台次,切实形成严管严控的震慑声势。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清洁煤生产焦作市工信委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升建设标准。进行全面认真审核,指导企业提升建设标准,对于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坚决淘汰关闭。
(二)加强质量监管。构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对生产的洁净蜂窝煤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支持企业转型退出。建立退出淘汰机制,支持引导企业转型退出。
针对燃煤散烧焦作市市燃煤散烧办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对照当前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将继续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牵头组织,继续打好燃煤散烧治理攻坚战。市散烧办按照《焦作市2018年清洁型煤规范推广实施方案》,牵头燃煤散烧管控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和配送网点的监管执法力度,对洁净型煤质量保持高频率的抽样检验,确保洁净型煤质量符合标准。坚决查处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杜绝散煤销售点出现反弹。对新发现的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从快清理、合理处置,对经营者进行从重处罚。
(三)加强跟踪问效,狠抓责任落实。市散烧办继续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的方式,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形成震慑,逐步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督查工作机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对督导暗访发现的工作失职、措施不力、敷衍推诿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对拒不整改的进行曝光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问责情况:
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18名责任人采取了约谈、诫勉谈话等措施。
十一、焦作市中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95
反映情况:焦作市华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西经三路北段,主要生产氯化石蜡,他们前几年从郑州荥阳搬迁过来,利用关系办理了环评安评手续并进行大规模生产。并且他们公司又靠自己的合法手续让三四家没有资质的生产其他化工原料的个人进驻厂里非法生产。如今厂外气味难闻,氯气味非常刺激鼻喉,污水偷排,废料掩埋,给当地环境造成极大危害。在厂区西南角,挖了几个大池子,不加设备处理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损坏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并且披着合法的外衣充当其他三四家生产其他化工原料公司的保护伞。
调查情况:
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华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西经三路北段,主要生产氯化石蜡,他们前几年从郑州荥阳搬迁过来,利用关系办理了环评安评手续并进行大规模生产”的问题。
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是由荥阳搬迁而来。企业性质为股份制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张成丹,公司注册地为焦作市中站区工业集聚区经三路西侧,占地109亩。先后建设了以下项目:
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项目、1万吨氯乙酸和300吨磷酸铁锂项目;年产5万吨氯化石蜡及副产7.5万吨盐酸项目;年产4000吨三氯乙酰氯项目;氯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产4000吨二氟甲烷项目和年产300吨a-烷基偶联剂项目)和年产5万吨氯代甲氧基脂肪酸甲酯项目。以上项目均取得环保部门环评审批。同时也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关于“他们公司又靠自己的合法手续让三四家没有资质的生产其他化工原料的个人进驻厂里非法生产”以及“披着合法的外衣充当其他三四家生产其他化工原料公司的保护伞”的问题。
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该企业性质为股份制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张成丹,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均属于焦作市华德瑞化工有限公司资产。
(三)关于“厂外气味难闻,氯气味非常刺激鼻喉,污水偷排,废料掩埋,给当地环境造成极大危害”的问题。
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1.空气监测情况: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中站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7日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外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
2.废水排放情况: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各项目所产生废水均进入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后返回车间使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3.废料掩埋情况: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该公司建有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并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所产生的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对废料进行掩埋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在厂区西南角,挖了几个大池子,不加设备处理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损坏老百姓的身体健康”的问题
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该公司在2012年10月氯化石蜡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厂区西南角建设了一个大的盐酸储池,后经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查处,已停止使用废弃至今。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在接到举报信息后,立即要求该公司对废弃的盐酸池进行拆除,目前正在拆除。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不加设备处理废气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1.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省博思霖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焦作市华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厂外空气质量、生活污水排放进行检测。经检测,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中站区环境保护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对违规的盐酸池进行拆除,目前正在拆除当中。
3.中站区政府将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同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持续加强对违法违规项目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中站区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无。
十二、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3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沁阳市柏香北关有一木材加工厂,其实是制胶厂,每晚都有难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木材加工厂全称是沁阳市天才木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细木工板。该项目在2016年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完成了环境影响后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示。现场检查时在厂区东侧有个厂中厂,建有3台搪瓷反应釜以及储胶池一座,生产白乳胶、脲醛胶,在生产中产生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无任何手续。
处理及整改情况:沁阳市政府组织环保、柏香镇政府等部门对该加工厂依法进行拆除取缔,目前已经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沁阳市柏香镇纪检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柏香镇三街村两委委员黄建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