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宁波姑娘小徐在路上丢了手机,在拨了十多次电话后,联系上了捡手机的女子,对方开口就索要2000元酬谢费。双方碰面后,小徐意欲给500元酬金,但苦苦哀求下,该女子仍拒绝交还。于是,小徐选择报警,不料女子突然怒摔手机,把手机屏幕摔得稀巴烂,在小徐拿到手机离开后还骂着追赶。据了解,当地警方已介入。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美丽武陟:捡手机女子索取一些酬谢费可以理解,但漫天要价就有些过分了,如果非法占有或者故意损毁失主手机,更是违法行为,摔手机女子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
@常少杰1:手机里存有很多个人信息,捡拾者索要合理的酬谢费无可厚非,但若狮子大张口,超出了手机失主的心理承受范围,那就显得不厚道了。况且,捡拾者索酬不成怒摔手机,使该事件的性质变成了故意损毁私人财物,触碰了法律底线,必须受到惩处。
@邵武古山何氏:时代虽然不同了,但拾金不昧的精神永远不过时,我们应该继续将其发扬光大。当然,拾金不昧的精神也应该与时俱进,失主给予捡拾者一定的报酬也合情合理,只是那个女子强索高额报酬不成,进而怒摔手机的行为就于情于理讲不通了。
@天道酬秦015:“拾物索酬”绝不该成为敲诈勒索、趁火打劫,无理女子摔坏了失主的手机,这是一种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应依法受到严惩。
@山西马全和:在这个世界上,“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对于捡拾者来说,索要一定费用无可厚非,但需要有个度,毕竟手机是失主的,500元酬金也不是一个小数目,索酬不成摔手机已经超出了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捡拾者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细数青山望蓬莱:这个女子不厚道,归还捡到的手机时索要酬谢费数额较大,失主当然要拒绝。我希望大家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把好事办好。多年前,我在一家大型超市的停车场捡到一部智能手机,对方打过来电话找手机,见面后我就还给了失主,大家都没提酬谢费的事,挺好的。
@水晶小草:小徐给捡拾手机的女子500元酬金足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而对方竟然索要2000元,这就有敲诈勒索之嫌了,在索酬未果的情况下,那个女子怒摔手机的行为更是错上加错。此事原本可以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结果却因那个女子的贪欲令人大跌眼镜。
@平凡一老兵:建议警方对这种恶劣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用法律武器保护失主的合法权益。
@益昌人:捡拾东西要归还,损坏他人物品要赔偿,这是做人的原则和底线,至于酬谢费数额,应该双方协商确定。
@心雨zyh:拾金不昧受点赞,索酬不成越底线;狮子开口太无理,摔坏手机要法办。
【下期话题】
“玩命的中学”
与“快乐的大学”
近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一个教育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教育“玩命的中学、快乐的大学”的现象应该扭转。对中小学生要有效“减负”,对大学生要合理“增负”,提升大学生的学业挑战度,合理增加大学本科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扩大课程的可选择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兴趣,真正把“水课”变成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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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聂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