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倩
现在的商品房小区都会有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摩擦从未间断过。这不,市民赵女士就遇到了物业公司即将对她家停水、停电的情况。
“为了安全起见,我自己找师傅封闭了顶层天台并安装防护栏,如今却被物业公司责令5日内将其拆除,否则将停我家的水和电。物业公司有权这么对待业主吗?”赵女士告诉记者,多年前,她在新城区购买了一套顶层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承诺赠送顶层天台。今年入住后发现,天台上存在不安全因素,因此才找人封闭了顶层天台,并加装了防护栏。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该物业公司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为维护小区整体形象和相邻住户的安全,业主不得私自封闭阳台等。”为由,要求赵女士进行整改。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一名律师。“赵女士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都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只要是经过双方签字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业主必须遵守。”律师表示,“虽然赵女士已构成违约,但是物业公司也无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手段责令赵女士整改。”据悉,业主使用的水、电是由水务公司和供电部门提供的,业主逾期不缴纳水、电费,经相关单位催缴,仍不缴纳的,水务公司和供电部门才可以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程序中止供应水、电。因此,即使业主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有关条约执行,物业公司也没权对业主停水、停电。
市房产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制止业主的违约行为。物业公司可以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采取与业主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的途径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拒不拆除防护栏,最终可以请求司法部门的帮助。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个小区其实就是一个小社会,各种问题都有,但大多数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如果物业公司为管好小区、提高服务质量而适时出台一些合法、合理的措施,则无可非议。同时,业主也不要只顾自己的方便,给小区其他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应多从集体利益考虑,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如果双方都能守信守约、遵规守矩,那么小区生活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