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自媒体文章《王凤雅小朋友之死》成了舆论焦点。文章质疑一对夫妻利用重病幼女,骗取网友15万元捐款后,不带女儿去治病,致其死亡。文章还称,在女孩患病期间,家属曾带其哥哥前往北京治疗唇腭裂,质疑家属拿捐款“弃女救子”。日前,该事件迎来反转,据媒体和当地警方核实,这一事件不存在“诈捐”问题,募捐金额并非15万元而是约3.6万元,募捐款项全部用于治疗王凤雅小朋友的疾病,家人也没有虐待她。王凤雅的父母表示,将起诉造谣者。
救助罹患重病的困难群体,本来是值得称赞的好事,却因一些人尤其是个别“大V”的不合理猜疑和“诈捐”指责,让原本美好的事情一地鸡毛、一片狼藉,割裂了公众与受助者之间的信任,对公益慈善事业带来伤害。某些“大V”理当有所反思,不要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随意怀疑他人、声讨他人,否则,就会让正常的监督变成伤害他人的利器。
诚然,随着互联网慈善的兴起,确有一些求助者虚构事实、夸大病情、滥用善款,“诈捐”事件的发生,让爱心人士和公众寒心,也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更加无助。因而,强化对慈善募捐的事前审核、事中监管和事后审计,赋予捐赠人和公众一定的监督权、知情权,显然是必要的。
但是,这种监督权不能滥用,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认为求助者低人一等,就应该站在聚光灯下接受无端的质疑和挑刺,甚至必须保持一种感恩戴德、战战兢兢的卑微姿态。
有些网民甚至“大V”,没有对事实进行探究,懒于调查和求证,却喜欢闭门造车,听风就是雨,仅凭一些零零散散的片面传言就得出“诈捐”的结论,然后随意敲动键盘发出莫须有的猜疑,居高临下地进行指责,这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对慈善事业有害无益,既让求助者陷入千夫所指的舆论“围剿”,背负种种恶名,又让人们原本脆弱的慈善信心遭受重挫,直至伤害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虽然事情真相大白后,已经有“大V”发出道歉声明,但受害者依然有权追究造谣者的民事责任。而且,造谣生事,恶意污蔑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无论是爱心人士还是围观群众,无论是“大V”还是普通网民,都应该多一些法律意识和求真精神,不要随意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碾压不幸者。
中国人从来不缺乏善心,慈善领域需要良好的机制和氛围。没有事实依据的“诈捐”指责,对慈善事业的伤害不亚于真正的诈捐行为。人们对慈善募捐有监督的权利,但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行使监督权,这样才有助于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不至于陷入无端的猜疑和无谓的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