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安排,焦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焦作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原焦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焦作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职责和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承继,尚未办结的案件及其他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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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