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根据《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稽核办法》和2018年中心工作部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科于3月29日至5月21日对中心归集、支取、信贷、财务核算业务科室以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进行了审计核查。结果显示,各科室和管理部各项业务运行状况良好,符合归集、支取、信贷、贷后、财务核算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任务政策情况良好。
据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0年建立稽核科这一内审机构以来,坚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将内审纳入业务办理流程。为规范管理、加强内控,该中心将各项业务分为初审、审批和审计三个阶段,使审计成为业务操作流程中的一项关键环节。根据业务风险类别分别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风险类别最高的贷款业务审计端口前置,实行贷前审计,对支取、归集、财务等实行前做后审、逐月审计,审计率达50%以上;凡是逾期贷款,实行全覆盖审计,审计率达100%。
该中心在独立审计、过程审计、问责审计、标准化审计和长效审计等审计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岗位自我防控,以零风险运作为目标,构建长效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审计服务软实力。在支取方面,该中心近年来出台多项惠民政策,对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支付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租房、5年内购房、异地购房可支取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大大满足广大职工的需求。在满足缴存职工需求的同时,该中心业务量也相对大幅增加,业务大厅在录入资料时认真负责,支取科对申请的支取件严格审核,执法科对疑似虚假材料采取外调、电话查询等措施,既方便群众又杜绝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发生,使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贷后管理方面,稽核科通过住房公积金行业内审系统和综合业务系统,采取分析性复核等方法,结合综合运用筛查疑点数据、查询业务办理模块和调阅档案等审计手段,对逾期贷款实行内部监督,准确而及时对风险进行判断和应对,将风险控制与责任追究贯穿在整个审计全过程。通过内审监督,稽核科从宏观上、制度上提出整改办法,为中心领导提供决策服务,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