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日前,市环保局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2018年度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2017年纳入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的火电、造纸、钢铁、水泥、印染、原料药、农药、炼焦、氮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12个行业的排污单位。
按照有关监管要求,我市此次将重点检查有关单位是否持证排污;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超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等指标;自行监测方案是否满足技术规范或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自行监测指标、频次、信息记录等是否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是否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完成联网;运行台账的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执行报告的填报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上报;信息公开是否落实。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此次检查落实到位,该局负责全市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的组织、指导、抽查和督办工作,具体分工依据《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焦作市排污许可证管理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执行,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专项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并负责汇总报送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总结,其中含日常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