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个,笔挺的身板,双目炯炯有神,给人一种踏实信任的感觉,这是近日记者见到马建军时的第一印象。今年44岁的马建军是沁阳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从事公安法治工作已经16年了,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法治。
当天的采访刚刚开始,就被一个来电打断了。“噢,酒驾还辱骂民警?这是阻碍执行公务,可以依法进行处罚。”马建军说。电话是一位基层民警打来的,是向马建军咨询一起具体执法案件的法律依据。马建军说,像这样的咨询电话,他最多的时候一天接了200多个。
马建军1996年从警校毕业,从派出所包片民警干起,在和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深刻意识到了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平时也爱学法,给群众讲法,指导别人用法,多次在系统内的大练兵法律知识竞赛项目中取得佳绩。2002年,当时的沁阳市公安局法制室负责人毋晓强发现了马建军这个“法治强人”,极力向局里推荐,最后将其调入法制室工作,成了一名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民警。
有人说法治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工作中必须依法办案,守住法治底线,法治民警其实就是守住这条生命线的“守门员”。他们承担着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侦查办案、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任务。马建军凭借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从业经验早成了局里的“法律权威”,同事们只要有法律方面的需求,总是第一时间想到他。对此,马建军不厌其烦,乐在其中。他说:“能用自己的知识,指导、帮助同事们准确地运用法律开展各项工作,我觉得很荣幸,也很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在他的指导帮助下,许多大案要案、疑难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去年,沁阳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有三四十人。由于法律关系众多,取证难度大,马建军带领法制大队民警提前介入,奔赴深圳等地夜以继日开展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手资料,为该案的起诉审理提供了坚实基础。
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马建军凭借自己的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10年荣获河南省公安执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3年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我市评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
40多岁,正是干事创业的美好年华,马建军在自己钟情的岗位上意气风发、奋勇向前,他说自己将一如既往地当好这个公安法治“守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