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7月11日,市质监局召开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暨企业集中约谈会,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长期以来,电气火灾一直呈多发、高发态势,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近6年来,电气火灾占全国火灾总量的30%以上,造成的伤亡数占全国火灾伤亡总数的33%以上。在电动自行车方面,近年来,我省电动自行车火灾持续高发,造成一定人员伤亡。2013年至今,全省共发生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火灾事故2477起,造成48人死亡、6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92.4万元。
据了解,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包括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器产品,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不规范,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维护管理不到位,电气安全监管未形成合力等。同样,电动自行车领域在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全市质量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重点工作,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面,质监部门要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要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面,全市质监部门要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重点治理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市质监局副局长张秉玉表示,全市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对这两项工作认识一定要到位、责任一定要明确、质量一定要保证、发展一定要持续,把“两项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做实,确保不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建设“四个焦作”、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作出质监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