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环保聚焦丨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环保局印发《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开展黑臭水体工业内源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市环保局对泡沫行业ODS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加强岗位练兵 提升专业技能
举办健康养生讲座
开展基层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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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宣传教育机制 强化普法主体责任
市环保局印发《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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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健全我市环保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根据省环保厅相关文件精神,日前,市环保局专门印发了《焦作市环境保护局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强化普法主体责任,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环保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系统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我市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该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坚持围绕中心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公共服务和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环保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围绕依法履行职责,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坚持立足实际与提升实效相结合,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得到落实,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办法》明确,积极建立普法责任制。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环保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并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业务部门在安排工作时,要一并做好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普法安排,尤其要在当年计划开展的重大业务活动中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作为普法的核心内容;要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等,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切实做好党员干部的普法教育工作。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班子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全年至少举办2次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并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政策法规制定过程开展普法活动,注重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据悉,为全面加强《办法》的落实,该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以及下一年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内容、对象、形式、时间等。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加强检查考核,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考评体系,推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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