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彬 通讯员高武剑)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敢于亮剑的无畏精神,以雷霆万钧的浩大声势,以拔山扛鼎的霹雳手段,向黑恶犯罪发起全面攻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打掉多个黑恶犯罪团伙,侦破黑恶案件200余起。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伊始,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宫松奇专门作出指示,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宫松奇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推进、监督指导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邮箱,公检法司联合印发1万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并张贴到每个村庄、社区和商业繁华区域,通过各种媒体广为发布,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市公安局专门研究制定《焦作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焦作市公安局黑恶线索流转机制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配套建立线索摸排、线索流转、重大案件同步上案、重大事项跟踪督办、110接报警处置规范等一整套工作机制,实行线索“一级初审、二级督办、三级审核、四级分类、五长签字”制,进一步规范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为专项斗争的持久纵深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延伸打击触角,提升群众平安指数。市公安局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主动延伸打击触角,统筹推进各项打防管控工作,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3.1%,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评比在全省名列第三。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对近年来发案较多和群众举报较多的重点区域和乡镇村庄进行集中梳理,确定20个治安乱点,开展常态化检查整改和乱点集中摸排整治行动,有效铲除了违法犯罪的生存土壤。
提升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战法技能。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黑恶犯罪方面的经验、理念、技战术运用得到了全面加强和提升。工作中,成功运用异地用警、上提一级的方法,杜绝外部因素的干扰,打掉一批长期盘踞当地的黑恶势力;成功运用与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上案的方法,深入查处“保护伞”问题,对涉案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成功运用案情通报会商的方法,联合法检机关共同对黑恶案件进行把关定性,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