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许彦荣)如今,微信是大家相互沟通联系常用的工具。微信中的漂流瓶功能,能够让身处两地、素不相识的两个人联系并成为朋友。近日,温县法院执结一起因漂流瓶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
汪某(女)和赵某(男)通过微信漂流瓶相识,两人用微信聊了半个月后,很是投缘,于是从线上发展到线下,见面相识并相恋。一个多月后,汪某让赵某给自己购买一套房产,赵某便分三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汪某的银行卡共计转账15万元,汪某紧接着用这15万元支付了一套二手房的首付。
此时,赵某的家人知晓了这件事,坚决反对儿子与汪某的恋情。赵某思来想去,接受了家人的意见,准备与汪某结束这段恋情。当赵某向汪某索要钱款的时候,汪某一口咬定这15万元是赵某赠予自己的。于是,赵某将汪某诉至温县法院。法院最终依法认定该笔款项为借款,判决汪某予以归还。
但汪某对法院的判决置若罔闻,并声称这是赵某应该支付的青春赔偿金。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都很严重,汪某甚至迁怒于执行法官,拒不配合法院评估、拍卖房产。
执行法官一方面耐心做汪某的思想工作,通报案件执行情况,解释法律规定,打消她心中的疑虑;另一方面有条不紊地推进评估工作。汪某后来情绪逐渐缓和,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结束这段感情,不要对方的钱款。此时,赵某也放下心结,表达了对汪某的歉意。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此房产归赵某所有,今后的房贷由赵某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