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程贵忠、贺晓燕)近年来,面对那些离婚后恶意拖欠孩子抚养费的违法行为,博爱县法院在持续进行家庭、道德、亲情教育和调解的同时,利用法律武器,对那些无视孩子成长权的“老赖”进行严厉打击。
女青年王某与男青年刘某离婚纠纷一案,2016年5月13日经博爱县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协议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无奈,王某于今年5月25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让人意外的是,第二天,刘某的亲戚就主动来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干警有点纳闷,调查发现,原来被执行人刘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矛盾较深,本不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其系某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每月有固定收入;刘某的亲戚有几个人也是国家公务人员,知道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将会被法律严惩。所以,亲戚多次劝说刘某让其履行义务。最终,刘某委托亲戚将孩子的抚养费送至法院,案件执行结束。
今年年初以来,博爱县法院共执行涉离婚孩子抚养费案件16起,执行金额12万余元,为当事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