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近日,市总工会向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发出《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7月至9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工会要详细调查摸底本地、本单位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及子女上学、就业需求,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毕业生规模、助学和就业帮扶需求等综合信息,分门别类制定帮扶措施,提高工作精准度。要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职工家庭子女,加大助学帮扶力度,强化资金的集中保障作用。要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根据就业困难和未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掌握国家和各地、各部门教育资助、促进就业等法律政策规定,针对不同困难职工家庭的情况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助学和就业帮扶政策推介宣讲,提高相关助学和促进就业政策知晓度。要加强与当地高校衔接,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要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沟通,积极推动政府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提质扩面,积极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督促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等政策落实。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枢纽型组织优势,充分运用基金会、公益项目等平台媒介,动员集成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助学和促就业力量,对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把重要时间节点帮扶与日常助学救助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机制,常态化地对受助学生提供帮扶救助。要关注特殊职工家庭特别是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单亲职工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通过走访、座谈、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及时排解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