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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清理规范 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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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清理规范 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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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爱红)记者昨日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我市将于8月底前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此次清理规范的内容包括:在各类电网以外供电及房屋出租用电环节中,经营者或出租者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清理规范以总表形式向电力企业申请报装、向用户供电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用电单位的收费行为。

  为确保我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国网焦作供电公司组建联合工作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并进行督导考核,对区域内的转供电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组织转供电主体开展自查和整改,对违规转供电主体进行处罚等。8月下旬、12月下旬,我市将分别对此项工作开展成效进行评估。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表示,用户可以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举报相关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加价行为,要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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