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焦作房地产 上一版3  4下一版
楼市淡季营销不淡 清凉活动纷纷登场
落实“房住不炒” 住建部三个月“五紧螺丝”
清盘巨惠活动开启
营销中心即将开放
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每周一楼景 猜猜它是谁
做好项目进驻 前期附着物清点工作
不满物业服务能否拒缴物业费
租售购信息
建立租住长效机制 首先要建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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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 年8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满物业服务能否拒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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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出:刘先生

  问题陈述:我对我们小区的物业服务非常不满意,去年我的电动车在小区丢失了,物业公司不管;我家的房子阳台漏水,物业也不负责维修。我想了解一下,我能以此为理由不缴纳物业费吗?

  行动记者:陶 静

  行动结果:律师对此表示,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在物业公司提供了基本物业服务的前提下,业主都应该缴纳服务费用,这属于合同义务。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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