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养狗,用以排解寂寞。随之,因养狗也产生了诸多问题,除了小狗乱排泄污染环境、狗不拴链子吓到他人等现象外,甚至还发生狗伤人的事情,引起了一定的社会矛盾。前段时间,网络上披露6岁男孩被狗咬伤后,导致狂犬病发作死亡,此事件引发社会热议,文明养犬再次被市民所关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小区居民一提到院内这些狗,大都显得很厌恶。“小区内绿地、草坪美化了环境,但有不少狗在上面留下了它们的排泄物,又脏又臭,把草坪糟蹋得不成样子。”“有些狗虽然有主人,但没有拴狗链,狗狗随处乱跑,多次吓哭小孩子……”“有些人把自家的剩菜、剩饭丢在楼下喂流浪狗,导致小区内流浪狗越来越多,这些人只喂养流浪狗,却不负责维护环境秩序,影响大多数人的生活……”
有部分养狗人士则表示,愿意在外出遛狗时,给狗栓上狗链。但也有部分养狗人士认为,既然怕狗,那就避开狗绕行。还有人认为,要不是主动“惹”狗,狗不会轻易咬人,并建议大人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我们没有强制住户禁止养犬的权力,日常管理只能靠规劝等手段。我们也要求物业工作人员针对业主养狗问题,在小区的业主微信群里进行提示,但是效果不佳。”我市某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说。
根据2018年施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省畜牧部门、省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和公布。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若违反相关条例,在小区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可由公安机关或者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未有束犬链牵引,且拒不改正的,将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房产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如是说。
目前,养狗不拴链的情况确实大大减少,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但只要还有养狗人士的思想不纠正,爱狗人和厌狗人之间的互怼争斗就仍将持续存在。无论是为了自家的狗,还是为了他人的安全,遛狗拴链十分必要,文明养狗,更有利于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小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