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制腾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注重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腾房案件的执行力度。截至目前,在各执行联动单位的全力配合下,该院排查的8起腾房案件已全部执行终结。
8月7日至8日,沁阳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和沁阳市人民法院分别召开会议,对强制腾房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8月8日下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沁阳市人民法院50余名干警在14家联动单位20余名工作人员的协助配合下,共同执行了一起强制腾房案件。
2016年4月25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对该市某担保公司诉被告河南某肥业公司及杜某、鲁某等人为追偿权、担保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河南某肥业公司偿还原告沁阳市某担保公司代偿款1070377.12元及利息,被告杜某、鲁某等人对原告沁阳市某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河南某肥业公司及杜某、鲁某未按判决书自觉履行判决,沁阳市某担保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沁阳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0日依法查封了杜某名下的房产一套,后被执行人鲁某的前妻梅某对该房产提起执行异议和复议,先后被沁阳市人民法院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该房于2018年2月6日经过网络拍卖成交。自2018年3月26日起,沁阳市人民法院多次通知此房的现居住人梅某腾房,梅某一直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房屋腾空。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集中腾房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沁阳市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实施强制执行腾房。
8月8日下午4时,由沁阳市委政法委、沁阳市人民法院联合沁阳市人大、政协和沁阳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局、房管局、文广新局、妇联、不动产登记中心、沁园办事处等执行联动单位,并邀请部分沁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强制执行了这起涉案标的达100余万元的腾房案件。
截至目前,该院排查的8起腾房案件已全部执行终结。
(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