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为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从8月6日起,市工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焦作辖区流通领域销售的鞋类商品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据了解,此次抽检采取市场购买的方式随机抽取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的商品,不重复抽取同一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
抽检将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进行商品质量判定。商品标示的产品标准错误或者已经过期废止,采用现行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为企业标准的,经营者应在接到抽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相关标准提供给实施抽检的工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