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近日,省商务厅、财政厅和扶贫办决定开展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申报工作。
据了解,省级财政资金将从促进农产品上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三个方面给予示范县重点倾斜。在促进农村产品上行方面,重点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加强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加快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农产品的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据悉,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方面,重点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以具备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便民服务等功能,解决农村物流成本高、网络不健全的问题。其中,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需坚持实用、节约原则,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
在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方面,支持对县乡村党政干部、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驻村第一书记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加强农村产品上行有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解决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缺乏的问题。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拥有1个国家级、2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市涉农电商产业园区10家、涉农电商企业700余家;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云书网等知名平台建成乡级服务站85个,村级网点1000余个;2017年全市涉农电商交易额达43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全市15%以上的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是经各县申报、市级推荐、全省评审后最终确定产生的。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