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
在豫北大地上,焦作市两级法院时刻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以巡回审判为平台、为抓手,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审判、就地普法,探索创新了将巡回审判、多元化解、普法教育有机结合的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同时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赵河清、张仁云、王卫东、李玉香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这些优秀法官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们社会影响力大、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在这个特殊年份的秋季,我们放眼基层,聚焦一线法官,探寻、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的魅力所在,记录怀川大地上贯彻落实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背后的故事,见证其在新时代焕发出的蓬勃生机。
引子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2016年6月,市中级法院成立了以李玉香法官个人姓名命名的“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通过摸索完善家事审判制度,组建专业审判团队,聘请金牌调解员,营造柔性司法氛围,使大量激烈冲突的家事纠纷得以完美化解。
2017年4月,山阳区艺新街道成丰路社区“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与“冬香好妈妈工作站”同时挂牌成立,一室一站携手,坚持以“和”为主旋律,以“情”为主基调,充分发挥诉前家庭纠纷调解、和睦家庭教育引导、帮困助难志愿服务、心理咨询、调解邻里纠纷以及家庭暴力取证等功能,开启了“家事调解”新模式。
以成丰路社区“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为引领的、分布在全市部分乡村、社区的43个家事调解工作室(站),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的创新与发展。那么,市中级法院是如何把握改革机遇,使其成为新时代乡村、社区综合治理标配的呢?
本报通讯员 刘建章
延伸:
从“最后一公里”到“最后一米”
山阳区艺新街道成丰路社区综治中心的大门口挂有两块牌子,一块是“艺新街道党员家风教育中心”,另一块是“艺新街道家事调解中心”。走进该中心,有一种宾至如归的亲切感。迎面墙上,党徽下“家和万事兴,邻里一家亲”的标牌格外引人注目。在“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李玉香根据多年审判实践总结提炼的耐心、细心、爱心、交心、公心“五心工作法”悬挂在墙上。
“家长里短、生活琐事、邻里纠纷,这些群众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事情,我们艺新街道家事调解中心都管。”在成丰路社区综治中心,艺新街道党工委书记秦金玲笑呵呵地说,“实现社区和谐稳定,化解居民矛盾纠纷是关键。”
“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落户我们成丰路社区家事调解中心,真是太好了、太及时了,法院把调解家事纠纷的阵地建到了居民的家门口,既方便了群众,又维护了大局。”扯起这个话题,秦金玲随口就是一个故事。
去年5月26日,家住成丰路社区四号院一号楼的王某来到艺新街道家事调解中心反映,他家楼上的刘某家漏水,浸湿了他家的物品,要求包赔损失。原来,刘某住顶层,家里长期没人居住,楼顶年久失修,适逢大雨,雨水就从楼顶流到刘某家屋里,又从刘某家屋里渗到王某家。
艺新街道家事调解中心接待王某后,李玉香法官和张冬香、王红军等人立即联系刘某,并现场查看漏雨原因——刘某家长期不住人,年久失修的水泥板楼顶已经裂缝。刘某称房顶漏雨自己也是受害者,楼顶是公共区域,漏雨不是主观故意,不能赔偿王某。王某坚持认为,雨水是从刘某家漏到自己家的,刘某必须赔偿。双方各说各理,僵持不下,弄得面红耳赤,甚至一度各持棍棒准备打架,导致矛盾升级。
李玉香和调解员们苦口婆心地进行开导并几次调解,刘某主动表示愿意承担楼顶防漏维修的费用,王某也不再坚持让刘某包赔损失,共同和刘某将房顶修好。两家握手言和。
秦金玲认真地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以前我们遇到家庭矛盾,因为缺乏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处理起来往往不知从何下手。自从‘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进驻后,我们处理家事矛盾心里就有底了。李玉香法官每周五定期到这里上班指导,平时这里每天都有两名志愿者值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直接和李玉香法官联系咨询。”
据了解,“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成立一年多来,不仅在“调”上下功夫,还因势利导,重视发挥宣传教化作用。工作室人员和社区干部、志愿者利用周末、节假日在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家风建设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居民增强法治观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家庭基石,坚守家的港湾。
成丰路社区居民李老太太的养女因忙于生活,没时间照顾养母,李老太太伤心不已,就到“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请求解除与养女的收养关系,并让养女补偿自己多年养育的付出。了解情况后,李玉香和社区调解员段小棉多次到李老太太及其养女家里走访做工作。经过家事法官和调解员多次调解回访、持续跟进,终于让母女俩捐弃前嫌,关系和好如初。
矛盾调解成功后,李老太太主动申请加入调解工作室,成为一名志愿者。从受益者到参与者,市中级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已在老百姓心里生根发芽。一年多来,成丰路社区“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共诉外调处家事案件136起,化解邻里纠纷75起,调解成功率达91%,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
从组建专业团队到“十大举措”护航
“为了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2016年,焦作两级法院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全面启动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从组建专业团队、出台审判制度到完善审判设施,从法院到街道、社区,不断探索解决家事纠纷的新路径,目前此项改革已初见成效。”焦作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自豪地说。
既然是改革,就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市中级法院研究出台了《全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引领带动战略,并在市中级法院率先组建了李玉香家事审判团队和调解团队,由李玉香担任审判长,配两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及若干名社会调解员和专职心理咨询师。同时,以上率下,指导全市10个基层法院择优选派一批业务精湛、家事审判经验丰富、在辖区享有较高威望和良好口碑、责任心强的优秀女法官,分别以其名字命名成立家事审判工作室。家事审判工作室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庭析产、收养关系、亲子关系、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10余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
所有工作室,都用“圆桌式”布置代替了高高在上的审判台,“丈夫”“妻子”“儿子”“女儿”“父亲”“母亲”等家庭称谓取代了冷冰冰的原告、被告等法律称谓,“家庭式”审判庭、“拉家常式”调解,让家事审判显得与众不同。同时,还专门设有儿童探视中心、心理咨询室等场所,从抚慰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让当事人更多地感受到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性。私密空间的设立、传统文化启蒙书籍陈列书架、家庭伦理文化长廊等彰显了暖心服务。
对于家事纠纷,自古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一说。如何破题?在两年的时间里,市中级法院根据全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为家事审判改革保驾护航的“十大举措”。
“第一大举措就是建立心理疏导工作机制,该机制为家事审判工作注入了活力,让当事人直观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性化和阳光化,重塑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李玉香说,市中级法院依照工作标准,聘请具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组建心理疏导团队,征得家事案件当事人的同意,依据有关制度、程序,让心理疏导人员庭前、庭审和判后全程参与家事审判活动,为家事法官提供心理测评、心理评估报告,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干预等服务,从而有效促进案件的调解。
2017年3月13日,市中级法院为一起离婚案的当事人发放了第一份“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制度是家事审判改革的又一创新之举。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法律文书案号、生效时间等必要证明信息,对当事人起诉、答辩的争议焦点和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均不记载,避免了当事人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因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内容被第三人知晓而面临尴尬,既起到了证明案件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作用,又更好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权,也便于携带和保管。
市中级法院还引入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视情况给离婚案件当事人3个月到半年不等的冷静期限。冷静期内,法院会通过回访、提供心理咨询、委托社会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弥补裂痕,降低因冲动作出离婚选择的概率。2017年8月以来,全市法院对离婚案件中的68对夫妻限定了冷静期,最大程度避免了因草率行为导致的家庭解体。
市中级法院还落实了委派调解、委托调解、人身安全保护令、家事诉讼诚信保证书、家事审判问卷调查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制度,便于家事法官制定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苏凯说:“这‘十大举措’是我们注重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这些制度的推行,使家事审判改革不再是线性的创新,而是立体的、全面的创新,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目标的保障。”
扩展:
从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到全社会参与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必须惠及更多的人。成丰路社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成效显著,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成丰路社区家事调解工作室(站)工作模式,实行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的时机已成熟。
今年3月28日,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意见》,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以成丰路社区“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和“冬香好妈妈家事调解工作站”为示范,以法院为主导,联系当地妇联组织,依靠当地基层党委、政府和社区、村级组织,结合当地实际,全面组建各辖区的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前和诉外工作机构——“家事调解工作室(站)。目前,我市已经实现家事调解工作室(站)乡镇(街道)全覆盖,并拉开了争创“家事案件零诉讼社区”的序幕。
全市43个家事调解工作室(站)在两级法院主导下,从律师、退休教师、老党员、法律工作者、心理辅导师、新闻工作者、志愿者中已选聘382名调解员;将李玉香提炼总结的“调解十法”和“五心工作法”,作为各调解室(站)必学的工作手册;为调解室(站)建立统一的家事纠纷登记台账;家事法官充分利用自身熟悉法律的优势,通过专题培训、派驻服务、网络指导、寄送法律案例资料等方式,加强对调解员的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随时接受调解员的法律业务咨询,定期到调解室(站)值班,对登记的家事纠纷制定调解措施、及时处置。
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在基层,创新社会管理的难点在基层,两个点叠加在一起就成了工作的结合点。焦作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指引职能作用,通过司法权的行使,为基层矛盾的自我化解构筑了法治保障,帮助基层党组织完成加强社会治理、调控社会秩序的基本任务,积极探索人民法院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模式。
在焦作市委的支持下,由焦作法院主导的多元化解决家事矛盾纠纷工作被纳入党委、政府综治“一盘棋”,成为平安建设考核项目,由市中级法院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进行检查评分,将“软指标”变为“硬任务”。市中级法院与市妇联共同出台了《诉讼调解与妇联组织调解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化解家事纠纷共同体。“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综治协调、社会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已在焦作落地生根结果,维护了婚姻家庭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目前,焦作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及家事多元矛盾化解成果已呈现出体系化、建制化、多元化特点,从两年前的一枝独秀发展成了今天的满园春色、生机盎然。
两年来,焦作两级法院家事审判共开展巡回审判1085场,回访帮教351人次;共受理家事案件9328件,审结9274件,其中调撤6612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对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26名妇女和9名儿童采取人身安全保护令,让这些妇女儿童远离家庭暴力侵害。2017年5月、2018年7月,“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分别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