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特别是当前,要实现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离不开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更需要“四型”干部唱主角、挑大梁。
把“四型”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的迫切要求。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就会有什么样的干部队伍。近年来,我市干部经受住了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四城联创”、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但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以及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的作风士气,甚至还会影响我市发展大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断强化正向激励,大力选拔重用“四型”干部,不拘一格把担当者用起来,把崇尚实干、鼓励担当的导向树起来。
把“四型”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重点是要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旗帜鲜明地亮出选人用人的态度和标准,理直气壮地支持敢闯敢干、锐意进取的干部,不拘一格地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把“四型”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让实干者有劲头、让吃苦者不吃亏,才会让更多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这既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
三、怎样选拔重用“四型”干部
干部的选拔任用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各级党委特别是组织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激励担当作为、容错纠错等相关政策,把“四型”干部的发现、培养融入干部的教育管理中,把“四型”干部的条件标准融入干部评价选拔中,让“四型”干部成为鲜明的导向,成为广大干部努力的方向。大力选拔重用“四型”干部,重点要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教育与评选相结合。以教育促担当、以典型作示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用先进典型激励、用反面典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导干部自觉对照“四型”干部标准,不断增强担当意识,争做敢担当、重实干的典型。同时,坚持多渠道发现“四型”干部,一方面,结合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通过谈话了解、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及时发现“四型”干部;另一方面,广泛开展“四型”干部评选,通过单位推荐、业绩评价、公开公示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发现一批“四型”干部。
二是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坚持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对发现和评选出的“四型”干部,结合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换届联动调整,机构改革干部调整、县(市)区缺职补充等,及时选拔使用到合适岗位;对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特别突出、工作实绩显著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四型”干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破格提拔使用;对年纪轻、潜力大,需要墩苗培养的“四型”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他们经受多岗位、多领域、多层次尤其是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锻炼,适时择优选拔使用。
三是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制度,扎实推进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带动更多党员干部争做“四型”干部。要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构建“抓早抓小”的长效机制,及时纠正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同时,要通过教育宣传、监督检查、考核考察等手段,深度聚焦各界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人和事,依法依纪严厉问责,推动干部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