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涉事导游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从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看,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被判刑,这一案件具有典型意义,得以警示旅游从业者不要肆意妄为贪图私利,不要漠视和侵犯游客权益,而应积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坚守职业道德,依靠优质服务赢得游客的信任。
毋庸讳言,当前一些地方的旅游市场秩序还相当混乱,不仅严重损害到游客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一些地方的旅游市场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虽然丑闻曝光后,各地都对旅游市场进行了整顿清理,但收效甚微,难以遏制从业者的非法牟利冲动。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违法成本过低,大多采取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导游证等措施。推动旅游违法行为入刑,就是要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令违法者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进而形成威慑力,让旅游从业者不敢再逾越法律底线。
当然,仅靠法律惩处是不够的,旅游业的很多弊病,还与体制没有理顺、机制尚不健全有关。以屡屡出现的导游强迫游客购物为例,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导游收入构成畸形化,往往没有底薪,接团时还要自掏腰包,强迫游客购物乃“不得已”的创收手段,以此获得商家的回扣、返点。可见,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就要重塑旅游产业链的利益分配,改变现行的门票经济、购物旅游模式,在利益分配上向导游合理倾斜,让导游依靠自身业务能力获得合理收入和职业尊严,不必费尽心思强迫游客购物,而是将精力用于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上来,给游客提供更优质的导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