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职能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以下简称行政庭)审理了大量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不断提高,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至今,行政庭共受理行政案件1176件,审结1121件。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行政庭承担着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在结案的同时,化解官民纠纷,达到案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行政庭的目标,也是责任。”行政庭庭长卫向娟说。
在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行政庭建立了行政案件立案前法律明示及审理中的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制度。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案件数增加,驳回起诉、不予立案数增加。为解决部分原告诉讼能力差的问题,行政庭制定行政案件立案值班表,每周确定一名行政庭的审判员为值班人员,专门为前来立案人员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其正确参与诉讼活动。同时,行政庭还十分重视案件的协调工作,积极联系当事人,做好“和事佬”,3年来共协调撤诉107起案件,真正解决了争议。
当案件涉及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关系到我市工作大局时,行政庭积极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汇报情况,寻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最佳解决途径,在维护我市中心工作大局的同时,依法进行纠纷裁判。公正高效的行政纠纷裁判和先进的矛盾化解经验,使得行政庭连续多年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卫向娟说:“行政审判工作同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项工作息息相关。从大局出发,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我市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是行政庭的职责。”近年来,在“一赛一节”“四城联创”“‘保卫蓝天’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中,行政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相关案件采取快立、快审等措施,依法支持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贡献了积极的司法力量。
与此同时,行政庭还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向政府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0余篇,指出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我们每年都会在法制宣传日、世界环境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组织法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营造崇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卫向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