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司法所工作30多年,先后获得“优秀人民调解员”“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马村区司法局演马司法所所长赵建平认为,他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消防员”。他说,不管辖区里有“火”没“火”,他都会坚守在群众身边,有“火”时救“火”,没“火”时排查隐患。
今年4月初,记者初见赵建平时,他正在演马街道前蒋村指导“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这几天已经跑了十来个村子,自己辛苦点没关系,只要能给村里的干部群众多普及一些法律法规知识,顺利推进换届选举就值得。”赵建平说。
长期在基层司法所工作,整天和老百姓打交道,赵建平已经融入到了群众中。他说:“每周不到辖区的村里转几圈,我心里总感觉不踏实!”作为司法调解员,每年经赵建平化解的社会矛盾纠纷都在130起以上,为演马街道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尤其是2015年演马街道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后,该街道配置了专职调解员,赵建平带领大家努力工作,使街道信访量较前些年下降了近一倍。
前些年,该街道某个村因搬迁赔偿款落实不到位,30多户群众要集体上访。得知消息后,赵建平紧急介入,并和同事认真细致地调查取证,逐家逐户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相关问题。此外,他还通过司法部门为每户群众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成功避免了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
2012年,演马司法所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属于非监禁型人员,归司法所教育管理。对我们来说,教育、管理好社会上的服刑人员,是一个新课题。”赵建平说。
6年来,他探索总结了“注重从思想上帮教,注重从法律上帮教,注重从情感上帮教”的“三注重”工作原则,在督促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同时,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不但不冷眼看待矫正对象,还用真情温暖矫正对象,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用关爱和行动解开矫正对象的心结。
帮教对象张某是重刑犯,刑期较长,出狱后父母双亡。张某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困难时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得知这一情况后,赵建平主动与民政部门和村委会联系,在村委会大院临时为其协调了一间住房。春节临近,赵建平又协调民政部门给予其及时救助,并给张某送去了棉衣、棉被、大米等生活物资。赵建平的一系列帮助,使张某得到了极大的心理慰藉,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从那时起,张某决定振作精神,从新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演马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0名,无一人重新犯罪。对赵建平来说,取得这样的成绩令他十分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