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党建引领,打造一流名校
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百日会战”
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 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宣讲活动
图片新闻
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打造绿色宜居城区
沁阳市开展全民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普及活动
一切为了早日建成通车
2018年焦作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主申报工作的公告
 
   
  数字报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网上投稿 | 太极拳网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8 年9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焦作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主申报工作的公告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 3jz 到 10655885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 42 到 106592066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焦作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主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及申报对象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焦作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外地驻焦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审核及申报工作;各县(市)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外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及申报工作。

  二、审核及申报时间

  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2018年9月3日~2018年10月26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

  2018年9月3日~2018年11月30日

  三、审核地点及申报网址

  1.现场申报: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大厅

  2.网上申报:登录网址:http://nsweb.org.cn

  四、审核及申报适用范围

  1.现场审核适用范围:审核及申报对象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纳入税务管理的用人单位;对网上申报结果持异议的用人单位。

  2.网上申报适用范围:审核及申报对象中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及纳入税务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五、用人单位现场审核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用人单位签章的《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2.用人单位2017年6月份和12月份两个月会计凭证和残疾职工工资单发放原件。

  3.独立核算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签章的2017年度整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原件;分支机构企业提供:提供2018年度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原件;社会团体提供:主管部门或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签章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书》;财政供给单位提供:《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4.用人单位在职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残疾军人证(1~8级)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5.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如果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工资套改审批表》等相关在编证明)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6.用人单位在2017年度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纳明细原件等相关资料。

  (注:用人单位未安置残疾职工需要提供1~3项,已安置残疾职工需要提供1~6项,工商登记注册未满三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企业单位,需要另外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营业执照》。)

  六、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相关要求

  1.符合网报条件的单位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用人单位采取网上申报,视同其报税时填报的《HNCA企业数字证书业务受理单》和《HN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适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主申报项目。

  3.用人单位下载并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网上申报单》,如实申报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

  七、处理措施

  1.凡逾期不参加年度审核的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人社、工商、税务、财政、统计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计算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2.对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将依照财税〔2015〕72号文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3.对以往年度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缴。

  八、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用人单位可向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12366热线平台和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主申报相关事宜。

  税务部门:

  各级纳税服务大厅 12366

  残联部门:

  焦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91)3908222/3907780 通信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75号

  解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91)8867608 通信地址:焦作市解放区烈士西街14-16号

  山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91)8367500 通信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山阳区政府918室

  中站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91)2953800 通信地址:焦作市中站区和美小区社区服务中心

  马村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0391)3947123 通信地址:焦作市马村区文昌路绿园办公楼

  孟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91)8161326 通信地址:孟州市北环路西段

  沁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0391)5631088

  通信地址:沁阳市河内路东段

  温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91)6182865

  通信地址:焦作市温县振兴路66号

  博爱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91)8660390 通信地址:焦作市博爱县清化镇街道西大街

  修武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联系电话:(0391)7188673

  通信地址:焦作市修武县竹林大道北段429号

  武陟县残疾人联合会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391)7275928 通信地址:焦作市武陟县木城镇兴华路8号县政府2号楼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8月31日

 
3上一篇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