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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各单位问题整改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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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9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各单位问题整改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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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一)问题整改情况

  1.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这个课题研究不深、不透,综合监管的方法不多、力度不大,造成市公管办与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之间未形成监管合力。

  整改措施:重点要发挥好公管办的4项职责:一要发挥议事职责。调整充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将各县(市)区分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纳入委员会成员,建立市县一体、统筹管理、科学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二要发挥协调职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公共资源交易重要工作的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重大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等进行研究。三要发挥监管职责。定期对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机构等履职履责情况进行考评,督促各方交易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交易活动。四要发挥指导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市县两级交易机构工作例会,汇报工作,通报情况,明确要求,协调发展。

  整改效果:建立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专业监管为支撑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全市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之间形成“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紧密联系、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

  2.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不够,存在暗箱操作、公职人员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操作程序不规范等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重点要做到“三个实现”:一要实现交易电子化。坚持“网上交易为常态、网下交易为例外”,将权力运行各环节固化于交易系统,推动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为主的转变,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同时,大力探索、运用远程异地评标这一预防交易腐败的新的交易方式,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公平交易、廉洁交易。二要实现评标独立化。除评标专家外,行业行政监管部门、中介代理机构等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在监控室,通过音视频监控系统履行监督职责,为专家独立评标、客观评标创造条件。三要实现监督社会化。通过候标区大屏幕直播评标过程,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交易过程。同时,公开废标原因,防止专家违规作弊,降低举报投诉率。

  整改效果: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创新交易监管机制,减少人为因素干预交易活动的机会,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现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提质、交易提速、效果提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创新交易监管方式,构建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的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进一步提高交易监管的质量和水平。

  完成情况:目标是争取年内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基本实现交易信息在线查询、评标评审全过程在线查看、交易痕迹在线追溯、监督管理在线实施。当前工作进度:已完成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升级改造,完成与省、县两级交易平台对接沟通,并已联通我市所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分配了监管账号。因这项工作推进快、成效好得到省公管办的好评,并在全省进行典型发言。

  2.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探索创造“一次办妥”的工作经验,提高服务重点交易项目的能力。

  完成情况:目标是安排好、服务好、管控好场内交易活动,确保项目进得来、交易快、效果好。当前工作进度:一是夯实交易项目服务基础。制订工作预案63项,公开服务承诺47条,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服务手册》,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和推进项目进展。二是实施标前主动服务机制。坚持领导上一线的工作方法,开展走访活动,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提供上门服务,并派专人指导帮助开展交易活动。非工作时间申办事项,实行延时加班服务。三是强化标中跟踪服务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交易项目联系表,实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项目经办人负责制,全程服务项目交易。

  3.强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场交易主体管理,确保各项交易机制依法合规,场内交易行为快速高效。

  完成情况:目标是建立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交易环境。当前工作进度:一是开展交易平台考评活动。4月份,市公管办对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服务及互联互通等进行了考评。目前,对2个县级交易平台的不规范行为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报送市公管办进行程序性审查,不得违法设立审批、备案等事项。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三是规范中介机构管理。印发《关于加强中介代理机构诚信管理的通知》《中介代理机构进场登记及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招标人可自行选择中介代理机构开展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问题整改情况

  1.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工作成效还需提升。由于服务招投标工作任务较繁重,人员力量不足,在具体工作推进上,坐等服务对象上门的多,主动上门服务的少,习惯于常规式、机械化的工作,缺少提前谋划工作意识,有时会造成项目推进速度不快、用时过长的问题;深入市场调研少,对项目情况了解不深,有时会出现与项目单位沟通不畅、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工作督导领导小组,抓当前工作落实。由纪检委员牵头,采取日督促、周检查、月通报、年奖惩方式,对科室、个人承担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是实行重点项目“挂图作战”,抓服务质量落实。将重点项目的具体内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科室内上墙公布,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促使项目经办人自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探索建立三色预警机制。即绿色、黄色、红色“三色”,对呈现黄色预警状态的项目,提醒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在限时办结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整改效果:实现了对交易项目进场受理、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交易等各环节的时效、质量、服务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有效投诉率。

  2.担当精神不够,进取意识不强。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敏感性,配合组织和司法调查较多,有的同志独善其身、自我保护意识较强,工作中考虑不出事、不被追责的多,考虑工作推进和成效的少。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和改进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二是实施“青蓝工程”。安排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支部委员或科室负责人与年轻干部结成对子,助推年轻干部提升工作能力。三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考绩奖惩机制。四是开展谈心提醒活动,对个别工作不认真、不敬业、不接受工作分配和管理的党员干部采取组织约谈。

  整改效果:通过实施“青蓝工程”,激发了年轻干部想事干事的热情,业务技能、综合素质有了较大提升。上半年,开展提醒谈话8次,谈心谈话31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2条。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纠正,切实发挥了谈心谈话制度的约束和鼓励作用。

  3.创新精神还比较缺乏,有时不愿面对棘手的事情,不敢直面矛盾和困难,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一些重大问题深层次研究不够,破解难题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多。对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热情不够,习惯于凭经验做事,一直局限在老方法、老套路之中。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采取每周一集中学习、举办交易大讲堂等方法,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业务方面的学习。二是增强开拓创新、敢闯敢冒的意识,在思维方式上突破原有的经验主义束缚,大胆探索发展的方式方法。三是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生产的理念规范交易流程和操作规程,形成系统的规章体系。四是开展流程化改革,变“分类管”为“分段管”。

  整改效果:一是对科室和岗位设置等相关事项进行调研,制订了《流程化改革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二是通过征求各方意见,改革方案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开展流程化改革奠定基础。

  4.解决群众诉求力度不大,纪律观念不够牢固。个别同志防范意识强、服务意识差,对职责范围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够有力、不够彻底,还存在服务态度不好、语气生硬、脸难看的现象,影响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群众中的形象。个别同志不能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存在迟到早退、不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等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具体职责,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并对外公示。二是严格落实AB岗,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结制和过错问责制。三是完善投诉渠道。四是严格考勤规定,加强纪律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党纪条规学习。

  整改效果: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全面推进严抓严管,转变工作作风,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纪律观念明显增强。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完成全市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服务工作。

  完成情况:2018年1-7月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546宗,同比减少13.61%,交易金额112.96亿元,同比增长198.4%,较好地完成了进场服务工作。

  2.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流程化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完成情况:目前,拟定了服务标准化体系及各项标准化措施,待流程化改革完成后,按照新的科室和岗位修改完善标准化体系。

  3.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与省、县监管系统的联网对接。

  完成情况:提高了交易平台网上办事能力,运行网上报名系统、专家随机抽取系统、自动语音通知系统、智能化身份识别系统等,实现交易项目受理登记、信息公告发布、投标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专家抽取、中标公示等环节全程电子化运行。

  三、市统计局

  (一)问题整改情况

  1.对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为主要内容的“三新”经济模式的统计调查还不够主动,开展国家现有报表制度之外的统计创新少,统计新产品服务社会需求方面仍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和思考“三新”经济活动的特点,积极熟悉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的设计目的、基本框架、主要指标、基础数据来源和采集方法。二是应用部门行政记录、临时性调查等进行资料补充,先行先试,及时开展对“三新”经济模式变化情况的调查和研究。

  整改效果:率先在全省开展对新商业模式城市综合体的统计研究,摸底新增3家拟入库城市商业综合体。对新业态的商务楼宇,在城区重点选取部分商务楼宇进行深度调研分析,提出了加快我市楼宇经济健康发展的思考和建议,先后获得了市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2.对中心工作、重点问题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力度还不大。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心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决策部署,关注新形势、新变化,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兴学习之风,做踏实之事,不断地提高业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做好超前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

  整改效果:对市领导关注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问题如“四上”企业入库、第三产业发展、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等问题深入开展分析研究,撰写的《全市“四上”企业入库情况报告》《焦作市第三产业发展研究》《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分析》《省辖市、县(市)、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结果》等报告先后获得市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3.对民情民意的关注力度不大,服务型统计系统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心安排调查计划,认真选择调查主题,将紧贴地气的建议及时提供给市委、市政府。二是了解和把握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等社会问题,开展针对性的调查研究。

  整改效果:服务全市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为推行“放管服”改革提供参考内容,开展“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调查,撰写投资项目审批、企业开办、涉企收费、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政务服务系列调查报告5篇,获得市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关注百姓最关切的CPI价格波动情况,紧密跟踪市场价格变化,撰写《猪肉价格持续走低生猪养殖进入深度亏损》等3篇居民消费价格分析,获得市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现行统计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发布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完成国家、省统计局布置的各种月、季、半年和年报统计任务。

  完成情况:全面提高统计调查水平。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以数据质量为核心,高标准完成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行业及固定资产投资、人口就业、城乡居民生活、市场物价、社会科技文化、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工作流程严谨、规范,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国家、省统计局布置的各种统计任务。

  2.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统计服务工作。全年撰写统计分析90篇、两办政务信息50篇。完成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中有关统计数据的收集、提供工作。完成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统计数据的收集、认定工作。

  完成情况:今年上半年,撰写统计分析113篇、两办政务信息28篇,市主要领导批示分析25篇次。优质高效地完成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中有关统计数据的收集、提供工作和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统计数据的收集、认定工作。

  3.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四落实”、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等前期准备工作。

  完成情况:积极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全市“四经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区认真做好本级“四经普”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地点的落实工作。已开展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辅助调查员“三员”选聘和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编制清查底册等前期准备工作。

  4.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监测考核任务。

  完成情况: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了市委对县(市)区、产业集聚区的监测和年度考核工作。

  四、国家统计局焦作调查队

  (一)问题整改情况

  1.存在一定程度的机关化工作倾向,下基层调研少,调查队的职能发挥得不够。

  整改措施:1.制定完善焦作调查队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建立下基层调研记录;2.围绕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3.以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为契机,加强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有关数据的分析和解读,提高服务党政领导、社会公众、调查对象的能力。

  整改效果:一是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的问题,依托各行业现有数据,并结合到基层单位、调查样本走访调研,今年共撰写24篇调查资料,其中《焦作市公立医院医药改革调研分析》等11篇被国家统计局网站采用,下一步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启动文明城市创建模拟测评等专项调查,助力我市在中原崛起中出重彩、更精彩。二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今年年初以来共开展各类专题调研16次,并撰写了相关分析报告,其中《关于焦作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探索和思考》被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衣显批示,另有5篇上报河南调查总队综合采用后被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三是加强对住户收支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全局性工作的指导,通过开展现场集中培训、深入基层指导调查、加大检查审核力度等措施,切实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同时加大对于数据的分析解读力度,撰写的《上半年全市居民收支水平稳定增长》被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青玖批示。

  2.在落实上级领导关于提高调查数据质量的要求方面,部署开会传达多,主动谋划少、督促落实少、具体措施少,基层数据还存在质量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治引领,搞好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于调查数据质量的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并适时进行督查;四是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制度性调查中的数据质量风险点,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五是制定完善《焦作调查队纪检监察责任清单》,明确出现数据质量责任问题的纪检责任,强化纪检监察人员对于数据质量问题的监督和介入;六是制定《焦作调查队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规定》,全面规范调查工作的流程和数据质量责任;七是对沁阳市、修武县开展住户收支调查“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对其他县(市)区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共检查住户网点22个、住户账本220余册,并向被检查单位逐一反馈检查整改意见,实现对住户收支调查检查“全覆盖”。

  整改效果: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全队干部职工的数据质量意识,全队的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也得到了提升,在全省召开的主要畜禽监测调查规范化示范带动培训班上,焦作调查队作了典型发言。通过检查和督导,各县(市)区的住户调查工作水平得到了提升,调查数据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焦作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调查服务工作,全年共完成河南调查总队信息任务80篇、河南调查总队专题调研约稿12篇、国家统计局信息约稿6篇。

  完成情况:目前,全队已完成调查资料撰写60篇,占到了全年目标任务的75%;被河南调查总队采用专题信息11篇,占到了全年目标任务的91.6%;完成国家统计局信息约稿16篇,达到了全年任务的266.7%。

  2.开展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采购经理调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河南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跟踪调查等制度性调查工作。

  完成情况:目前,全队已开展8次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采购经理调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等月度调查及2次月度劳动力调查、2次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另外,还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河南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跟踪调查等季度性调查。

  五、市司法局

  (一)问题整改情况

  1.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还不够深入、不够经常,覆盖面还不够广,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了解得不够系统,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群众对普法工作的知晓率还不够高。

  整改措施:一是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2018专项行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税法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精心组织部署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双百”活动,组成200个普法小分队为全市100个企业、100个行政村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三是深入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中小学生、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整改效果: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50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800余场次,参与活动达30万人次,发放宣传读本8万余册,赠送宣传纸抽5万余盒、购物袋2万余个,为1.5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管理还不够到位,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快,致使部分从业人员执业不规范。

  整改措施:统一规范收费标准,明确执业规范,加大年度检查力度。

  整改效果:通过严格考核管理,全市执业人员能力素质有了一定提高,对新的规章制度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日趋规范,要求5个名称不规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名称变更,对1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注销,对焦作市“148”法律服务所15名执业人员暂缓注册,对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限期整改。

  3.部分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不规范,部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执业不规范,群众投诉较多。

  整改措施:利用我市7家机构延续的机会,邀请省司法厅专家组对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设施配置、操作流程、场所环境等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司法鉴定机构签订整改承诺书,限期整改。

  整改效果:对不符合执业条件的2家司法鉴定机构的延续材料不予提交,注销其执业许可;对不具备必须的检测实验室的3家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执业类别延续申请不予提交,注销其相应执业类别;对2017年度因投诉较多限期整改的一家司法鉴定所进行整改验收,各司法鉴定机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未收到司法鉴定有效投诉。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完成情况: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592个,法律顾问覆盖1945个村(居委会)。

  2.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举办宪法专题报告会等各类讲座800余场次,在学校开展学习宪法万人签名、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500余场次,发放资料1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0万人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机制逐步形成,基层法治创建取得明显成效,10个集体受到国家、省表彰。

  3.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

  完成情况:结合村(居委会)“两委”换届等时机,扎实做好村级调解员选聘和调解工作,全市1976个村(居委会)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全部选聘到位,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1839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5%。

  4.强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完成情况: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军营等宣传活动40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56件,为14858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案件量和咨询量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74%以上,为428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69.3万余元。认真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截至7月底,共办理刑事案件1178起,占全部案件的48%,刑事案件占比有较大提高。

  5.持续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创新。

  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在焦作市众信公证处、武陟县公证处等单位试点推行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取得初步效果。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368件,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22万元。

  6.积极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工作。

  完成情况: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开展了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完成8家司法鉴定机构、85名司法鉴定人的年检登录,为5家鉴定机构、2名鉴定人办理了延期手续等。认真做好法律职业考试准备工作,及时发布考试信息,严密组织考生报名,报考人员达1324人,各项准备工作顺利进行。

  7.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完成情况:先后5次组织集中点验,共检查107个司法所,点验3586人次,保证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安全稳控。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接送率在99%以上。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2062名社区服刑人员和7853名刑满释放人员中开展集中摸排活动,在监所深入开展“交揭查”活动,共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3条。

  8.加强监所监督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组织市监狱、市太行强戒所开展“百日严打”“扫黑除恶”“安全隐患清零”等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四级值班制度,实现了监所持续安全稳定。

  9.法律服务助推“三大攻坚战”。

  完成情况: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实施精准服务,举办法治讲座300余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00余场次,帮助企业审查各类合同1000余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10.深化法律服务“双百”活动。

  完成情况:举办法治讲座325场次,为60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审查各类合同926份,处理涉企纠纷100余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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