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①)市委各巡察组均开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接收短信手机。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8时至20时,巡察结束后信访渠道自行关闭。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