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前(未实行电子化缴费模式的线下项目)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投标单位(个人)未来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根据《河南省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明电[2018]80号)等有关规定,请仍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单位(个人)于2018年9月30日前,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保证金窗口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咨询电话:3568911。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