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拳出击,向黑恶犯罪发起全面攻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团伙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7个、恶势力团伙14个,挖出“保护伞”1名,扣押、冻结、查封涉案资产4800余万元。
提高政治站位,以最高标准抓组织部署。专项斗争开展伊始,市公安局就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宫松奇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推进、监督指导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从全市选调优秀人才,组建了19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各县(市)区公安局也都成立了不少于5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足额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邮箱,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渠道,营造浓厚的专项斗争氛围,彰显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决心,增强人民群众信心。
完善工作机制,以最优效果抓机制运转。为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线索核查流转、线索深挖、协作配合、异地用警、长效督导、重大案件会商等机制,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有效解决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了办案进度。我市公安机关先后打掉了沁阳张某某、修武史某某、孟州谢某某、武陟李某某、马村康某、焦南姜某某、山阳冯某某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
坚持从严打击,以最大力度抓案件侦办。一是坚持选精兵、用强将。市公安局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为确保每起案件都能查深查透,深挖“保护伞”和“关系网”,在明确涉案地公安机关“一把手”为案件主要责任人的基础上,挑选全市刑侦业务骨干盯案服务或直接参与案件侦办,保证各项侦查措施有步骤、有计划、有条理地稳步推进。二是坚持深挖线索、打深打透。市公安局对办案中发现党员干部涉嫌黑恶犯罪的,及时向纪检、组织部门通报。截至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已向市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涉嫌黑恶犯罪的党员干部29人。5月23日,孟州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砂案过程中,通过深挖案情,成功打掉一名黑恶势力“保护伞”。三是坚持科学谋划、整体打击。工作中,市公安局不仅将打击重点瞄准传统的涉黑涉恶犯罪,而且对网络赌博、暴力传销、套路贷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进行研究,开展专项打击。8月21日至22日,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会同工商部门,在全市开展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打掉传销窝点22个,抓获各类违法人员57人,深挖涉黑涉恶案件4起。四是坚持统筹推进、延伸打击。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主动延伸打击触角,特别是将打击文物犯罪和打击河道采砂犯罪作为扫黑除恶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打掉了孟州、沁阳两个非法采砂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功侦破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系列盗掘古墓案,带破我省及山西、湖南、山东、甘肃等地30余起盗掘古墓案件。
我市公安机关通过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极大地震慑了其他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了13.1%。今年上半年,我市公众安全感和公安机关满意度调查双双进入全省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