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暄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修武县青龙大道16号,宁城尚景1幢S-1号、2号、3号、4号、5号、6号,2幢S-2号、3号房产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日起5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购买商品房转移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河南博暄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