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近年来围绕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找准发展定位,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全市营造了重视非公经济、支持非公经济、服务非公经济的浓厚氛围,推动非公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再创孟州非公经济发展新辉煌。2017年,非公经济对孟州生产总值贡献率达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88%,解决就业人口达6600人,占新增就业人数的95%,入选河南省百强民营企业两家。
深入实施人才用工服务
孟州市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系统开展技术队伍骨干梯队的培养,突出抓好领军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干部队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队伍。全年非公企业用工满足率达80%以上,市属重点企业用工满足率达100%。企业吸引毕业两年内大学生到本单位就业见习,每人每月补助企业700元,就业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就业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期限为1年。企业吸纳“4050”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尤其是“45553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按照政策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对于孟州市引进培育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按照《孟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意见》《孟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对个人和团队在研发资金、创业场所,个人购房补贴、社保补贴方面给予奖励和补助。
扎实推进财政金融服务
孟州市大力支持推动企业上市,建立企业上市(挂牌)联席会议制度,帮助企业改制上市(挂牌)。企业IPO首发成功的,在实行阶段奖补100万元的基础上,除上级奖励外,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目前已上市企业3家、后备5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鼓励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小微企业债等债务融资,对成功实现融资的企业,市财政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给予不超过实际发行额0.1%的发行费补贴。鼓励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对成功实现融资的企业,市财政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0.5%给予企业奖励。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鼓励和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弥补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损失。充分发挥1亿元的应急转贷资金作用,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借新还旧”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成立专项发展基金。结合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引导组织中原内配、隆丰皮草、飞孟公司、金玉米等本土行业龙头企业或民间资本联合成立产业集群培育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等,为高成长型企 业和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强力开展科技创新服务
孟州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市财政拨付科技专项资金1000万元,加入焦作市科技全融体系。设立科技服务体系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项目管理、技术转移和科技培训。对获得国家、省、焦作市科技进步奖的,给予同等额度的配套奖励。对企业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的,除上级奖励外,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省创新龙头企业、省创新示范企业、省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创新试点企业和省科技型备案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奖励;对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按照评价结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给予3万元奖励,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投权的发明专利,除正常资助以外,职务发明每件再给予1000元奖励,非职务发明每件再给予500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截至目前,培育认定高价级高新技术企业14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件以上。
着力深化企业建设服务
孟州市将保证项目建设用地作为关键保障。盘活存量、挖潜增量,努力增加建设用地。鼓励企业延长上下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生产规模,盘活原厂址内闲置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建立以税控地新机制,促使企业高效利用土地。
组织人员,对全市闲置建设用地、空心村、乡镇企业废弃地摸底调查,采取向上争取、财政投入、社会融资等多种手段,大力实施土地复垦,增加建设用地指标。采取政府收回重新出让或以土地作价入股、合作经营、租赁等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盘活“僵尸企业”土地。要建立土地手续、不动产办理绿色通道。建立市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企业用地协调机制,用足用活政策,妥善解决企业不动产证办理。有关部门要转变角色,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积极主动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保障,从项目用地申请开始,帮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提供政策支持,全程跟踪服务,直至供地到位。要探索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机制。打破工业用地以往传统单一的“50年一贯制”,调整为根据项目产业类型、投资强度、行业特点确定出让年期,出让年期从5年到50年不等,结合不同出让年期,相应调整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减轻企业一次性资金投入。继续实行产业集聚区项目和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大力保障政策落实服务
对于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孟州市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30条意见》《关于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涉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企业主动招商的除以上奖励外,根据招商引资额度年度进行评比,给予一次性奖励。关于工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由市依法处理工业后续问题工作小组负责,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妥善处理企业或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落实领导联系非公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真情为企业家提供服务
非公企业家和创业者为孟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孟州市委、市政府尽最大努力培育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受到尊敬。做好企业人才子女选择性入学的服务工作,已解决50余名子女入学问题。对纳税前10名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奖励,对于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个人。对于全市纳税前20强工业企业负责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到省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建成了孟州市企业服务中心,设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中心。每年市财政安排培训经费50万元,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转型创新、质量建设、市场融资、上市培训、工业智能化等专题培训9期,企业中高层人员参加培训200余人次。
(本版图文均由孟州市工商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