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邓 帆
本报通讯员 吴庆攀 王伟明
9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国祥在焦作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本报从七个关键词中全面解读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以来,我市多项检察工作跨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今年上半年测评排名在全省检察机关第四位。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王刚、“全省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周大力等一批先进典型,46个集体70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记功表彰。此外,孟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孟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河南省科技强检示范院”;沁阳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
●关键词:服务大局
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做到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始终做到按照中央和上级的部署要求听令而行、闻令而动,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集中轮训、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教育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从2016年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听取指示,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护航经济助发展。及时出台服务企业发展“八条意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十条意见”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多次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积极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四个焦作”建设。组织开展房地产税收领域专项治理、涉及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情况专项预防调查等工作,保障国家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民生增福祉。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每年向群众公开承诺办一批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691人,提起公诉1226人,保障群众“菜篮子”“钱袋子”安全。积极参与“四帮四扶”“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等专项工作,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被评为“全市先进驻村工作队”。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投身环保攻坚战,依法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6人,全力守护焦作百姓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关键词:尽职维稳
打击犯罪保平安。坚决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930人,提起公诉20229人。重点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2716人,提起公诉2887人。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我市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以来,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类犯罪586人,提起公诉421人。
化解矛盾促和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的2552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41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法治教育工作,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蓝”关爱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机制,被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机制创新示范点”。
源头治理防风险。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坚持多年持续不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先后举办法治宣讲1200余次,受教育人员20余万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对非监禁刑服刑人员依法矫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26件,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41名生活确实困难的被害人进行经济救助,对25名心理受到严重创伤的被害人实行心理疏导,体现检察人文关怀。
●关键词:高压反腐
肃贪惩腐不手软。自2014年1月至2017年1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检察机关暂时停止行使侦查权,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77件682人,其中贪污贿赂393件524人、渎职侵权84件158人。依法查办了晋济高速特别重大燃爆事故背后职务犯罪案、中铁隧道集团原董事长郭大焕等人受贿案、平顶山市原副市长郑理受贿案、信阳市原副市长包胜柏贪污受贿案等一批“蝇贪”。
同步预防重治本。牢固树立“查处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结合司法办案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列入市委党校必修课,实现了对我市党员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常态化,《检察日报》头版进行了报道。注重对职务犯罪发案规律的研判,形成的“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专项预防调查报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
配合转隶谋转型。2017年,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反腐查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当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的人数同比上升25.5%,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修武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配合市纪委完成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反贪、反渎、预防三个部门及121名检察人员转隶到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主动适应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转隶后的新格局,增进“转隶就是转机”的共识,推动检察工作向深耕法律监督主业转型。
●关键词:强化监督
强化刑事侦查审判监督。在全省率先出台刑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28条规定”,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48人,监督撤案14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265人,追加起诉629人。对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74件。坚持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共列席26次,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98件。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持续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监督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3512件。对在刑事诉讼中不需要一直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570名犯罪嫌疑人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监管单位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694件。全面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修武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规范化检察室,其余九个派驻检察室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和提出抗诉125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348件。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加强配合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规定》,支持和监督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自2017年7月1日正式确立该制度以来,共立案52件,办理诉前程序45件,通过办案挽回国有财产和权益直接损失260余万元。
●关键词:改革创新
司法改革优效能。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市检察机关有279名检察官首批入额,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按时完成,检力资源更加优化。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更加明晰。按照一项业务由一个部门承办、更加突出专业化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成立职务犯罪、涉黑犯罪、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五个专门检察组,使专业化、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
智慧检察提效率。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管理系统,所有办案活动实现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全程监控。完成办案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平台建设,研发智能化绩效考核、智慧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办案等系统,为智慧检察提供更好的应用环境支撑。
机制创新增效果。坚持目标考核引领,建立健全检察业务、队伍管理、党建工作“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司法警察服务保障刑事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17条办法”,建立法警、技术等部门协助服务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实现综合保障工作重心转移。
●关键词:强基固本
文明创建铸检魂。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振队伍士气的灵魂工程,从多层面、多角度着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举行升国旗、宪法宣誓等仪式,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身边好人推选等活动,奏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市人民检察院在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2016年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2017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人才培养固根本。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竞赛”活动,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检察干警综合素能提升专题研修班,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民事行政审判和检察人员换岗交流学习工作机制,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37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办案能手”,15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秀案件”。
正风肃纪守底线。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坚持有反映即函询、有举报即核查、有问题必处理。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结合省人民检察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坚决打好“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自身建设“三场硬仗”。
●关键词:自我监督
规范司法树公信。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注重自我革新、自我修复、自我完善,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向司法不规范“顽疾”开战。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案件质量评查、执法办案安全专项检务督察等活动,全方位进行“司法体检”。把反向审视作为检察机关治病疗伤的“手术刀”,剖析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接受监督赢公信。坚持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对于收集到的46条建议,分解任务,逐条落实。积极配合市政协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保障民主监督权充分行使。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系,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作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阳光检务立公信。不断推进检务公开,努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发挥案件管理中心功能作用,极大地方便了案件信息查询、辩护律师预约接待。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