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现就新税务稽查机构设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搬迁,办公地址由焦作市民主中路49号搬迁至焦作市塔南路2001号。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和涉税违法检举案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涉税举报电话:3578902 邮政编码:454003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解放区、山阳区、温县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地址:焦作市民主中路43号
联系电话:2906635 邮政编码:454000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中站区、博爱县、沁阳市、孟州市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地址:焦作市中站区跃进路101号
联系电话:3578323 邮政编码:454191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负责马村区、修武县、武陟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地址:焦作市马村区文昌路855号
联系电话:3578505 邮政编码:454171
五、原焦作市国家税务局、焦作市地方税务局所属稽查机构尚未办结的案件及其他未办结的稽查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承接相应职责的新稽查机构出具相关手续办理。原焦作市国家税务局、原焦作市地方税务局所属稽查机构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