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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9月28日在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作者:焦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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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本届工作回顾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任期,特别是2016年以来,是全市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奋力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的重要时期。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站位全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常委会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

  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监督工作就及时跟进到哪里。在开展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代表工作时,与市委决策部署对标看齐,坚决把市委的要求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人大工作。

  紧跟市委部署作出决议决定。市委作出“学深杭、促创新”的部署后,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学深杭、促创新”中做表率、比贡献的决定》,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打造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焦作版的实践中建功立业。组织全市人大代表为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提建议、献良策,共征集代表意见建议500多条,其中139条被采纳。及时召开会议审查批准市“十三五”规划,使市委的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围绕市委依法治市部署,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工作需要,作出《关于确定国槐为市树的决议》,助推美丽焦作建设。

  贯彻市委意见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作用,协助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依法按程序指导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新一届市人大代表选举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市委提名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3人次。认真落实任命前法律知识测试、任命时作表态发言、任命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在全省率先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及时召开会议选举任命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确保地方监察机关尽早有序运转。

  二、与时俱进,扎实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央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地方立法工作实现新突破。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后,常委会及时贯彻落实新《立法法》,一是做好行使地方立法权准备工作。在全省率先设立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成为《立法法》修订后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开启了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二是积极开展地方立法。2015年制定《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为开展地方立法提供工作遵循;2016年制定《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现北山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化;2017年制定《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创造优美城市环境提供法制保障;今年制定的《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已于9月25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一年一部法规,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在开拓创新中稳步前行。三是注重立法机制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合理确定年度立法计划,使立法进程与市委中心工作相适应。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方位开展立法调研,确保法规起草质量。借助专家库智慧,对核心条款充分论证,对涉及部门利益的条款从严把关,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坚持开门立法,完善公众意见征集机制,拓宽立法有序参与途径,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有特色、真管用。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组织专题宣传活动,为地方立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群众基础。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立专门机构,修订备案审查办法,将“一府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审查范围,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2017年,常委会加强地方立法体系建设工作获得市改革创新奖。

  干部工作评议取得新成效。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干部开展工作评议,是本届常委会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的重要举措。聚焦“一改善两提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办事质量),常委会连续三年分批对23名政府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评议。一是查找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暗访等形式,既“面对面”听取评议对象的工作汇报,又“背靠背”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委托市统计局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问卷调查,全面了解评议对象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在服务态度、办事质量和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督促整改落实。要求评议对象根据人大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狠抓整改落实。组织调研组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在焦作电视台开设《人大评议进行时系列访谈》专题栏目,组织评议对象面向社会汇报整改效果,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部门通过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在“一改善两提高”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搞好评议测评。按照“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格次,对评议对象进行投票测评。23名评议对象均被评为“满意”以上格次,其中10名评议对象被评为“很满意”格次。评议结果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反馈,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全国人大主办的《中国人大》杂志专题报道了我市的经验和做法。

  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新台阶。2015年,中央和省委先后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作出重要部署。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我市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意见包括解决好县乡人大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代表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市委作了汇报。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常委会组成6个专题督导组,多次深入县乡进行督导,推动市委实施意见落实。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推广先进经验,持续促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县级人大完善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设立了人大联络办公室,乡镇普遍设置了专职人大主席,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三、突出重点,着力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常委会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定期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每年选择一批重点工业企业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调研,先后对工业转型升级、国企改革、十大工业项目建设等进行集中视察,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激活发展内生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努力提升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定期听取审议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及时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市政府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市、县(区)两级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促发展、稳增长的合力。

  着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围绕《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组织沿山7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开展联动执法检查,支持市政府成立北山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设立保护区界碑和标示标牌,建立联合执法、动态巡查、联席会审、有奖举报等配套制度,实现北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常态化。听取审议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先后就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执法、森林保护执法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需求。

  着力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先后听取审议中心城区规划执行、南水北调城区段两侧规划、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和启动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加快有关规划编制工作。对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四城联创”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按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城市建设跨越式发展。对《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数字化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认真办理《科学规划城区专业市场的议案》,就商户外迁、市场改造升级等提出要求,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快编制全市商贸物流业和专业市场发展规划。

  着力促进民生改善。围绕“学有所教”,连续四年跟踪监督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编制和建设,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投入,以中小学规划编制与适度超前建设,满足城市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需求。高度关注新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多次视察韩公教育园区(一期)、丰泽园小学、映湖路小学工程进度,目前三所学校已建成使用;围绕“食有所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用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病有所医”,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合积极性,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围绕“老有所养”,听取审议养老服务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强化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着力促进公正司法。每年听取审议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先后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行政审判、深化司法公开、判决执行情况,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刑罚执行法律监督、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要求“两院”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常委会还对城市建设三年大提升、城市旅游发展、旅游转型攻坚、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农村土地流转、节水灌溉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进展。

  四、优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应有作用。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在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工作机构对口督办、重点建议跟踪督办的基础上,改进建议交办方式,由过去市政府有关机构确定承办单位,变为常委会相关机构与之共同对承办单位进行预判,提升交办准确率;改进办理督查方式,由过去市政府有关机构安排视察单位,变为按代表意见确定视察单位,并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准确了解和掌握办理质量和进度;改进办理成效评价方式,由过去承办单位征求代表意见,变为常委会直接征求意见,有效防止代表“被满意”。2014年以来,共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16件,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2017年达到72.8%。

  推进代表“双联系”常态化。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的办法》,明确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方式和数量,要求组成人员定期走访代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发挥代表在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为民解忧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创建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站70多个,搭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平台,促进代表更好地联系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

  做好代表履职保障工作。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3期,累计培训代表400多人次,坚持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服务驻焦全国人大代表开展持证视察,服务驻焦省人大代表开展异地视察,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创造条件。充分尊重代表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代表合法权益。深入宣传代表风采,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营造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从严从实,持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二是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改进文风会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参加“近学许昌、远学扬州”“学深杭、促创新”“学成都佛山、促转型发展”系列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务实重干、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70多篇,其中14篇获得省人大系统优秀成果奖。三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对52项常委会和机关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26项,废止11项,制定《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工作的意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13项,使常委会各项议事规则和机关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四是持续推进机关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格机关绩效考核,提升工作效能。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和文体活动,扎实推进“五型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常委会机关连续三年被授予“五型机关”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回顾本届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优势,人大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依法履职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全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市委的主张、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必须主动服务大局。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才能更有作为、更富成效。常委会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推动市委中心工作落地见效上,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创新发展上,找准着力点,抓住关键点,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中心工作同向同步、协调一致。

  ——必须植根人民群众。只有时刻关注民生,回应群众关切,人大工作才能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常委会牢固树立权力来自于人民、对人民负责的理念,始终把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倡导扑下身子、沉到基层、融入群众的工作作风,使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贴得更紧,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必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只有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履职尽责。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依靠代表,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激励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建功立业,奉献社会,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必须弘扬开拓创新精神。只有创新工作思路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才能赋予人大工作新的内涵和使命,才能保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与活力。常委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使人大工作在传承创新中不断前行。

  各位代表,几年来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中共焦作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决定权行使的范围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明确;代表作用发挥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常委会机关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对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重要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了焦作要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的宏伟目标,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担负起新的更大的责任。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大提出的“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在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牢正确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下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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