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二版)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谋划人大工作,主动肩负新的历史使命,在全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
二、行使各项职权,努力服务全市大局。一是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制定一批符合我市实际、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期盼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放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三是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针对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的大事要事,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为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统一意志、凝聚合力。四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继续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代表履职学习长效机制,创新代表培训方式方法,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巩固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站建设成果,探索建立代表不履职退出机制,推进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常态化。认真督促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提升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度。
四、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大兴理论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务实重干之风,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常委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持续加强机关建设,激发人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拼劲和活力,使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工作有新作为、新气象、新面貌。
五、做好重点工作,全力实现良好开局。当前,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突出四个方面、建立三个平台、制定两项制度:突出立法工作,启动《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对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开展立法调研;突出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报告,对全域旅游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突出人事任免工作,及时任命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突出代表工作,加快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努力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制定《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办法》《加强我市各级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确保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好局、起好步。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负全市人民重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把我市建设成为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的焦作篇章,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