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商城全体返租业主: 根据2018年10月10日公司会议决定,我公司和各位业主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因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也无法支付租金收益款,现通知各位业主,终止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请各位业主在2018年10月20日之前收回房产,自行出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焦作市福安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