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利用公休时间参加一个活动,由于时间紧,就选择乘坐出租车前往。这天8时30分,笔者从建设西路南侧的电厂五号院公交站牌乘出租车前往人民路上的某单位参加活动。上车后,笔者向出租车司机告知要去的目的地,并说走南通路和站前路,需下车拿个东西后继续前行。出租车行至站前路后笔者说需下车拿个物品让车等一下,几分钟就回来,司机说你先缴5元后等你,笔者给了5元钱下车去取东西,用时不到两分钟。当笔者回来继续乘车时却发现出租车不见了。笔者很是着急和气愤,幸亏装有重要东西的手提袋没放在车上,否则将被毫无诚信的出租车司机掠走。无奈之下,笔者只好另乘一辆出租车赶往目的地。后笔者向12328交通运输监督部门投诉反映,得到的答复是:由于不能提供出租车牌号或发票,无法查找此车,请以后再乘出租车时注意记下车牌号并索要发票,以便维权。虽然提醒是善意的,但笔者认为,乘出租车一般都是因事急和时间紧才选择此出行方式,难道每次都要先预防会有需要维权的不良事情发生?出租车司机的诚信何在?出租车行业的信誉何在?
无独有偶,笔者在一微信群看到一则令一位家长十分气愤的信息。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其孩子在焦作火车站乘坐一辆出租车回博爱县,说是40元专车前往,但到焦作市与博爱县交界时,出租车司机却让孩子换乘另一辆出租车与人拼车回博爱,并收了40元钱,还说与换乘车辆的司机是朋友,送到家不再另外收钱。但到博爱县体育馆后,该司机却说不认识此前的司机,要再收10元,否则就不管了。
在全市上下、各行各业通力开展“四城联创”、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的今天,虽然不讲诚信的出租车司机是个别的,不能代表整个出租车司机,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个别不良司机的行为损害的是出租车行业的形象和焦作市的形象。对于城市“窗口”的出租车行业,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四城联创”指挥部都出台有相关的规章、规定和要求,望广大出租车司机能够认真遵守这些规章、规定和要求,相关部门要好好管管那些不守职业操守和不诚信的不良司机,加大管理监督和查处力度,真切希望个别不良司机不要给出租车行业抹黑,不要给焦作的城市形象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