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莉莉)任某是武陟县某健身房一名教练,体魄强健,然而任某却把这身“本领”用错了地方,竟拿他人当“人肉沙包”练起了手。近日,武陟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任某、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
“你以为你是健身教练就了不起了!”“我就是了不起咋了!信不信我轻而易举就把你们打趴下!”2013年11月20日2时多,被告人任某在武陟县红旗路某酒吧附近,因与户某、杜某等人发生争执,便纠集被告人王某对户某、杜某进行殴打,致二人受伤。经鉴定,户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杜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任某、王某对被害人户某、杜某就民事部分进行了赔偿,也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纠集被告人王某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被告人任某、王某在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鉴于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赔偿被害人户某、杜某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