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段时间,马村区人社局与区公安派出所形成联合办案机制,严厉打击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截至目前,该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处置29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为74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900余万元,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2件,涉及劳动者56人,拖欠金额166万元。 (王仁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