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四城联创”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督导组、市直有关单位对五城区、城区有关单位及40个乡镇(街道),市督导组对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城区对所辖乡镇(街道)进行自查。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现将检查排序结果通报如下:
一、五城区排序
1.示范区
2.中站区
3.马村区
4.解放区
5.山阳区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城区排序前两名的示范区、中站区予以通报表扬,颁发红旗;对排序最后一名的山阳区予以通报批评。
二、市直有关单位排序
1.市住建局(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整修)
2.市交通局(公交港湾、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治理)
3.市金融办(金融网点治理)
4.市城管局(公厕整治)
5.市商务局(加油站治理及文明餐桌)
6.市城管局(门头招牌整治)
7.市文广新局(网吧影剧院文化场馆治理)
8.市食药监局(“两小”门店及药店治理)
9.市旅游局(宾馆饭店、旅行社及景区景点治理)
10.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创建)
11.市卫生计生委(“四小”门店及医疗机构治理)
12.市工信委(线路整治及电信营业厅创建)
13.市公安局(交通秩序整治)
14.市城管局(经营秩序及夜市摊点治理)
15.市城管局(门前“五包”)
16.市工商局(农贸市场整治)
17.市园林局(园林绿化及公园广场治理)
18.市规划局(沿街外立面整治)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排序前两名的市住建局(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整修)、市交通局(公交港湾、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治理)予以通报表扬,颁发红旗;对排序最后一名的市规划局(沿街外立面整治)予以通报批评。
三、乡镇(街道)
(一)中心城区25个街道排序
1.示范区文苑街道
2.解放区焦南街道
3.解放区七百间街道
4.中站区李封街道
5.山阳区百间房街道
6.解放区焦北街道
7.山阳区太行街道
8.马村区马村街道
9.中站区冯封街道
10.解放区上白作街道
11.中站区王封街道
12.示范区李万街道
13.解放区民主街道
14.解放区新华街道
15.山阳区东方红街道
16.解放区民生街道
17.山阳区中星街道
17.山阳区光亚街道
19.山阳区定和街道
20.中站区许衡街道
21.解放区焦西街道
21.山阳区新城街道
23.解放区王褚街道
24.山阳区焦东街道
25.山阳区艺新街道
(二)非中心城区15个乡镇(街道)排序
1.马村区安阳城街道
2.中站区府城街道
3.示范区阳庙镇
4.马村区待王街道
5.示范区文昌街道
6.示范区苏家作乡
7.中站区朱村街道
8.马村区九里山街道
9.中站区月山街道
10.中站区龙洞街道
11.马村区冯营街道
12.马村区武王街道
13.示范区宁郭镇
14.中站区龙翔街道
15.马村区演马街道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中心城区街道排序前两名的示范区文苑街道、解放区焦南街道,非中心城区乡镇(街道)排序第一名的马村区安阳城街道予以通报表扬,颁发红旗。对中心城区街道排序最后一名的山阳区艺新街道,非中心城区乡镇(街道)排序最后一名的马村区演马街道予以通报批评,颁发蓝旗。
四、城区有关单位(分局、大队)排序
(一)城管局(经营秩序及夜市摊点、广告招牌、门前“五包”)
1.示范区城管局
2.马村区城管局
3.解放区城管局
4.山阳区城管局
5.中站区城管局
(二)工商分局(农贸市场整治)
1.示范区工商分局
2.中站工商分局
3.马村工商分局
4.山阳工商分局
5.解放工商分局
(三)住建局(城管局)(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
1.解放区住建局
2.山阳区住建局
3.马村区城管局
4.中站区住建局
(四)住建局(基础设施建设)
1.解放区住建局
2.山阳区住建局
3.示范区住建局
4.马村区住建局
5.中站区住建局
(五)环卫处(城管局)(环卫公厕整治)
1.中站区环卫处
2.马村区城管局
3.解放区环卫处
4.示范区城管局
5.山阳区环卫处
(六)食药监局(“两小”门店整治)
1.解放区食药监局
2.山阳区食药监局
3.中站区食药监局
4.示范区食药监局
5.马村区食药监局
(七)卫生计生委(“四小”门店整治)
1.山阳区卫生计生委
2.中站区卫生计生委
3.解放区卫生计生委
4.马村区卫生计生委
5.示范区卫生计生委
(八)交警大队(交通秩序整治)
1.山阳交警大队
2.中站交警大队
3.马村交警大队
4.解放交警大队
5.焦南交警大队
6.定和交警大队
7.高新交警大队
(九)教育局(中小学创建)
1.中站区教育局
2.马村区教育局
3.解放区教育局
4.示范区教育局
5.山阳区教育局
(十)文体局(网吧治理)
1.山阳区文体局
2.解放区文体局
3.中站区文体局
4.示范区文体局
5.马村区文体局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各单项排序前一名的示范区工商分局、示范区城管局、解放区住建局(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中站区环卫处、解放区食药监局、山阳区卫生计生委、山阳交警大队、中站区教育局、山阳区文体局等9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集中攻坚成绩突出的示范区工商分局颁发红旗;对各单项排序后一名的中站区城管局、山阳区环卫处、高新交警大队、解放工商分局、中站区住建局(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马村区食药监局、示范区卫生计生委、山阳区教育局、马村区文体局等9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集中攻坚推进缓慢的中站区城管局、山阳区环卫处、高新交警大队颁发蓝旗。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