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玉海)为进一步规范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管理,支持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制定印发了《焦作市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助力脱贫攻坚。
该办法规定,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办公用品、招商引资、考察培训、农村党建工作、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慰问和应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日常生活条件等,并进一步规范了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资金报账管理,对报账程序及时间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工作制度执行,发现有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现金、公物私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组织部门直接召回,并按有关规定对选派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