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易凝)众人都知道,考取驾照是驾驶机动车的先行条件。然而小偷王某某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居然为了练练手,将别人的面包车顺手开走。近日,中站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盗窃罪对王某某提出诉讼,通过公诉人员有力的指控,认定王某某非法占有的故意,最终王某某认罪伏法。
2018年5月,王某某途经市丰收路段时,见停放于此地的一辆面包车车门未锁,车钥匙未拔,遂将面包车盗走,并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将车辆撞坏。面对民警,王某某为自己辩解道:“我就想开开试试,没有想过会构成犯罪。”
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