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11月1日是我市学习宣传《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集中宣传日。这一天,全市各级工会进企业、下基层,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开展《特别规定》集中宣传活动。
解放区总工会抽出专人,兵分两路,分别深入辖区各个企业开展送《特别规定》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宣传活动,让广大女职工详细了解《特别规定》内容。
马村区总工会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全区各级工会干部进行培训学习,并深入企业为女职工宣传《特别规定》。
为推动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孟州市总工会在该市海尔广场、市政府门前等人流量密集场所,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处,向过往群众发放《特别规定》读本,宣讲条款内容。同时,孟州市总工会召开基层工会主席会议,组织工会干部带头学习《特别规定》知识,准确掌握条款内容,为女职工提供有效服务。另外,孟州市总工会将11月作为全市集中宣传月,动员各级工会通过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让《特别规定》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使广大女职工广泛知晓《特别规定》内容,增强自身依法维权意识。
沁阳市总工会在该市工人文化宫门前开展《特别规定》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摆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博爱县总工会与基层工会结合,分成三组,先后深入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海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宣传《特别规定》精神。
武陟县总工会联合县妇联、县司法局在该县人民广场开展了《特别规定》宣传活动。
另外,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市供电公司等企业工会也紧锣密鼓地开展了《特别规定》宣传贯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