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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强化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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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强化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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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双11”临近,为打击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假打折、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刷单炒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限制经营者选择平台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市工商局聚焦今年网购投诉热点和新时期网络商品交易特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双11”期间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日前,市工商局已向网络经营者发放了《网络诚信经营倡议书》,并与其签订了《网络诚信经营承诺书》,于近期还召开了行政约谈会,通过以上活动督促广大网络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合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同时,市工商局还利用政务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工商之声”广播发布网购消费警示,组织工商人员向广大市民发放消费警示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强广大市民的网购安全意识,引导其理性消费。

  开展网上巡查,督促亮照经营。市工商局依托省工商局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对已经录入网络商品交易主体数据库的1097家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网上巡查,以打击互联网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为突破口,加大网络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积极做好网上亮照经营工作,指导和督促网络经营企业加贴电子链接标识,建立健全辖区网络经济户口,为夯实网络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实施定向监测,规范促销行为。市工商局制定了《焦作市工商局网络市场定向监测计划》,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对辖区内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如京东、淘宝开设网店的部分网店经营者“双11”集中促销行为进行重点监测监管。特别对网店先涨价后降价、虚设折扣商品、扩大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自行增加限退条件、发布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测监管,随机抽取部分重点监测网店发布的有关商品信息作为监测样本,通过人工在线检查,借助专业网络监管平台和网络比价软件进行线上监测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通过实施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增强工商部门对网络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评估市场风险,规范网络经营行为。

  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双11”期间,市工商局将畅通12315、各级消协组织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网上信箱、专线电话、来函、来人等方式,广泛受理消费者有关咨询、投诉和举报,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网购维权诉求,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查必有果,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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