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四城联创”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11月6日至8日,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国家统计局焦作调查队、各专项督导组、市直有关单位及五城区文明办主任组成5个检查组,采取现场抽取检查点位、现场打分等方式,对五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社区、居民楼院、背街小巷、城中村、门前五包、环卫公厕、区管道路及人行道建设、中小学校、网吧等11个项目,并对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4家市直牵头单位的创建项目进行对标抽查,国调队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五城区排序
1.示范区
2.山阳区
3.马村区
4.解放区
5.中站区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城区排序前两名的示范区、山阳区予以通报表扬,颁发红旗,并奖励示范区40万元、山阳区30万元;对排序最后一名的中站区予以通报批评。
二、乡镇(街道)
(一)中心城区14个街道排序
国调队随机对25个中心城区街道抽查14个,结果如下:
1.解放区焦北街道
2.山阳区百间房街道
3.解放区上白作街道
4.中站区冯封街道
5.山阳区艺新街道
6.中站区王封街道
7.示范区文苑街道
8.中站区许衡街道
9.山阳区东方红街道
10.解放区王褚街道
11.解放区七百间街道
12.山阳区定和街道
13.山阳区太行街道
14.解放区民生街道
(二)非中心城区15个乡镇(街道)排序
1.示范区苏家作乡
2.中站区府城街道
3.示范区宁郭镇
4.马村区九里山街道
5.中站区龙洞街道
6.马村区冯营街道
7.马村区待王街道
8.中站区朱村街道
9.示范区文昌街道
10.马村区武王街道
11.马村区安阳城街道
12.示范区阳庙镇
13.中站区月山街道
14.马村区演马街道
15.中站区龙翔街道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中心城区街道排序前两名的解放区焦北街道、山阳区百间房街道,非中心城区乡镇(街道)排序第一名的示范区苏家作乡予以通报表扬,颁发红旗,并各奖励10万元。对中心城区街道排序最后一名的解放区民生街道,非中心城区乡镇(街道)排序最后一名的中站区龙翔街道予以通报批评,颁发蓝旗。
(三)五城区本周综合排名末位的街道排序
11月8日,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城区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和市督导组对各城区本周综合排名末位的5个街道进行抽查评比,结果如下:
1.示范区李万街道
2.马村区马村街道
3.中站区李封街道
4.山阳区中星街道
5.解放区焦西街道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排名后两名的解放区焦西街道、山阳区中星街道颁发蓝旗,责成解放区、山阳区依据有关规定提出问责意见,严肃追责。
三、市直有关单位排序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较大餐饮)
2.市园林局(公园游园广场及道路绿化)
3.市住建局(道路及人行道)
4.市卫生计生委(较大医院、宾馆)
5.市工商局(农贸市场、洗车行)
6.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及乡村少年宫)
7.市工信委(电信电力邮政网点)
8.市公安局(交通秩序及校园周边)
9.市城管局(经营秩序、门前五包、广告招牌、环卫公厕)
10.市金融办(金融网点)
11.市旅游局(旅行社、星级宾馆、景区)
12.市文广新局(文化场馆、网吧、影剧院)
13.市交通运输局(公交车、出租车、站点、长途站)
14.市商务局(加油站、文明餐桌)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排序前两名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园林局予以通报表扬,颁发红旗;对排序最后一名的市商务局予以通报批评。
四、城区有关单位(分局、大队)
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等市直单位对城区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排序。
(一)城管局(经营秩序及夜市摊点、广告招牌、门前五包)
1.解放区城管局
2.山阳区城管局
3.中站区城管局
4.示范区城管局
5.马村区城管局
(二)工商分局(农贸市场整治)
1.中站工商分局
2.示范区工商分局
3.马村工商分局
4.解放工商分局
5.山阳工商分局
(三)住建局(城管局)(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
1.马村区城管局
2.解放区住建局
3.山阳区住建局
4.中站区住建局
(四)住建局(基础设施建设)
1.山阳区住建局
2.解放区住建局
3.马村区住建局
4.中站区住建局
5.示范区住建局
(五)环卫处(城管局)(环卫公厕整治)
1.山阳区环卫处
2.解放区环卫处
3.中站区环卫处
4.马村区城管局
5.示范区城管局
(六)食品药品监管局(“两小”门店整治)
1.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2.中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3.解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4.马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5.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卫生计生委(“四小”门店整治)
1.解放区卫生计生委
2.山阳区卫生计生委
3.马村区卫生计生委
4.中站区卫生计生委
5.示范区卫生计生委
(八)交警大队(交通秩序整治)
1.马村交警大队
2.定和交警大队
3.中站交警大队
4.高新交警大队
5.解放交警大队
6.焦南交警大队
7.山阳交警大队
(九)教育局(中小学创建)
1.山阳区教育局
2.解放区教育局
3.中站区教育局
4.马村区教育局
5.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十)文体局(网吧治理)
1.马村区文体局
2.山阳区文体局
3.中站区文体局
4.解放区文体局
5.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各单项排序前一名的解放区卫生计生委、解放区城管局、中站工商分局、马村区城管局、山阳区住建局、山阳区环卫处、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马村交警大队、山阳区教育局、马村区文体局10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集中攻坚成绩突出的解放区卫生计生委颁发红旗;对各单项排序后一名的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马村区城管局、示范区住建局、山阳工商分局、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中站区住建局、示范区城管局、示范区卫生计生委、山阳交警大队9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集中攻坚推进缓慢的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颁发蓝旗。
焦作市“四城联创”指挥部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