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经过不懈努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中共焦作市委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上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的要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和实施了一批廉洁创新项目,并已经发挥了一定的示范作用。为了挖掘和提炼廉洁创新的成功经验,深入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廉洁治理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深化先进经验的推广与应用,助力我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受中共焦作市纪委委托,焦作师专焦作市廉洁与治理研究中心决定开展焦作廉洁社会治理创新奖项目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鼓励廉洁创新探索,深化廉洁教育研究,讲好“焦作廉洁故事”。
二、评选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推进廉洁建设方面探索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好制度。主要包括:
1.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和派驻机构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方面探索实践的好做法、好制度;
2.党政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在深化廉政教育、加强源头治理,深化制度机制改革、堵塞贪腐漏洞,加强监督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探索实践;
3.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在推进廉政公开、建设廉洁文化、加强廉洁监督、创新廉洁制度等廉洁治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机制制度。
三、评选标准
体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推动廉洁治理创新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评选依据以下五条标准进行:
1.创新程度。申请项目须在理念、方法或实际操作层面具有创新性,而不是简单地执行上级任务或简单模仿已有做法;
2.重要程度。申请项目应当能够解决廉洁治理面临的实际问题,对于推进反腐败工作、创造廉洁政治环境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效益程度。申请项目应当在实践中已经产生良好的工作成效,并且已经得到相关方面的支持和社会层面的认可;
4.持续程度。申请项目应当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5.推广程度。申请项目的具体做法、先进经验应当能在同类组织或部门有效推广,具有高度借鉴价值。
四、申报条件
申请焦作廉洁社会治理创新奖,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组织性:申请项目应当是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有组织地从事的廉洁创新活动;2.创新性:申请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开创性;3.实效性:申请项目到申报截止之日,已经开始运行,并且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
五、评选活动安排
1.成立评选组织。成立焦作廉洁社会治理创新奖评选工作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公告;
2.项目申报。11月30日前为申报期,各单位按照廉洁社会治理创新奖评选标准,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3.项目初评。12月5日前,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确定20个入围项目名单;
4.项目终评。12月6日至10日,将入围的20个项目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引导社会参与,组织网络投票,最终评选出廉洁社会治理创新奖10个。
六、有关要求
申请单位可登录焦作廉政网(网址:http://www.jzjjw.gov.cn),自行下载焦作廉洁社会治理创新奖申请信息表;也可到评选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将申请信息表原件邮寄至评选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评选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唐 霞
地 址:焦作市山阳路998号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焦作市廉洁与治理研究中心
电 话:(0391)3592001
邮 箱:jzszxb11@yeah.net
焦作师专焦作市廉洁与治理研究中心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