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太好了!终于拿到工资了,感谢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帮助,是他们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11月7日,示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过协调,成功为新乡市获嘉县农民工韩明峰等8人讨回工资1.64万元。11月10日,韩明峰等8人为该大队送来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主持公道”字样的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7月3日,老家在获嘉县的韩明峰等8名农民工来到我市,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的轻钢实习车间做地面基础工程,一共干了半个月。“截至7月18日,我们8个工友共干了31个‘基础工程’,按照每个‘基础工程’600元的价格,施工单位应向我们8人支付工资1.86万元。”韩明峰说,“但是包工头只给我们支付了2200元的生活费,就再没有下文了。”
之后,韩明峰等8人多方寻找,始终联系不上包工头。11月初,韩明峰等8人到示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自己的遭遇。“接到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与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基建处联系,让基建处的工作人员帮忙联系该工程的负责人。”该大队负责人说,“随后,我单位联合住建部门、该校基建处共同约谈工程负责人,确定8名工人的工资数额,并责令施工单位5日内足额支付韩明峰等8人的工资1.64万元。”
11月7日,该建筑公司在示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督促下,足额支付了拖欠8名农民工的工资款1.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