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1992年分别取得律师资格、医师资格之后,利用自己的法律和医学知识,从事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劳动事故等人身伤残法律服务。几十年如一日,奔波在为困难群体发声的路上。河南飞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泉声,用自己心中的那分道义,为求助者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他承办的“张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评为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他本人也荣获焦作市“十佳律师”的称号。
充分运用诉讼技巧
为失女双亲讨回公道
在法律援助中,比较复杂、难以断定的案件就是医疗纠纷。患者告医院,就必须指明医院的错,说清楚医院错在哪里,否则就会败诉。这就需要代理医疗纠纷的律师具备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而这也是刘泉声的强项。
有一次,因手术失去女儿的夫妻俩找到刘泉声,称他们的女儿因为一场手术,倒在了医院的病床上。经过交流,刘泉声认为从病情、手术及死亡的结果来看,医院方面可能存在过错,然而如何对这个过错进行论证,却异常困难。
“代理这个案件,除了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给他们提供帮助,另外就是在法律上充分运用诉讼技巧。因为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即将实施,该规定改变了医疗纠纷以往的证据规则,实行举证倒置,大大减轻了患者的举证责任。所以,我就让他们等一等再起诉。”刘泉声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患者来说,是历史性的里程碑。其中的证据规则规定,对医疗纠纷的诉讼实行举证倒置。从律师专业角度讲,这只是改变了游戏规则,由以前的患者申请鉴定改成医院申请鉴定,只有在无法通过鉴定取得医疗过错结论时,才能显示出对患者举证责任减轻以及相应有利的后果。进行鉴定时,仍然需要患者说清医院的过错在哪里。代理案件后,刘泉声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仔细研究病历,将手术过程中以及患者术后的异常情况调查清楚,在鉴定会上提出自己的疑问。最终,鉴定机构认定医院承担主要过错责任。鉴定结果出来后,眼看就要赢得官司、为患者家属讨回公道,刘泉声却让家属撤诉,准备重新起诉。
“官司赢肯定没问题,但是当时国家对于医疗纠纷致人死亡的赔偿并不完善,规定只赔少量精神抚慰金。家属很有可能赢了官司输了钱,得不到多少赔偿金。所幸,当时《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将实施。该解释明确规定,致人死亡的,不仅要给予精神损失赔偿金,还要给予财产赔偿,而且把财产赔偿规定为20年的平均收入这样很高的水平。因此,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让患者家属再起诉,是再次利用诉讼的技巧,最终让患者家属获得了50多万元的赔偿金。”刘泉声说。
为了农民工的利益
官司再难也要打下去
为困难群体发声,是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实施法律援助时,一起农民工案件引起了刘泉声的关注。
一位焦作的农民工,在外地从事爆破工作时出现安全问题,导致颅脑损伤并致使左眼失明。了解到这位农民工是家中唯一劳动力,上有老、下有小,并且相关单位拒绝承担责任、拒不理赔的情况后,刘泉声决定免费为这个家庭提供法律援助。
刘泉声接到案件后,经过仔细分析,认为公司为了逃避用人责任,可能将工程分包给了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公司应当承担用人责任。随后,刘泉声带着家属开始申报工伤。然而,在申报工伤过程中,多家单位“踢皮球”的行为,让这个简单的案子变得越来越复杂。经过一番努力,最终相应部门总算受理了案件。接下来就是确定劳动关系,因为确定不了劳动关系,找不到责任单位,就无法进行理赔。
为了让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刘泉声走访了事故发生时的带班班长,调查了招工介绍人,又向工友们详细询问了事故经过,并自己到现场查看。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当事人与责任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该案经过一年多的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责任单位支付当事人赔偿款30万元。
多年来,刘泉声为数百起伤残者提供了法律帮助,他也被誉为“维权勇士”。